一、无效的婚姻登记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男女双方之间想要缔结婚姻关系的,是一定要符合法定的结婚实质要件以及形式要件的,如果是不符合的,此时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给当事人发放结婚证的,如果是审查错误发给结婚证的,此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
撤销婚姻登记:有效还是无效?
179人看过
-
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登记是合理的吗?
131人看过
-
无效婚姻登记需撤销吗,婚姻无效的法定是由是什么?
343人看过
-
关于对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以及撤销婚姻登记诉讼时效
371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可撤销婚姻如何判断
162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无权直接撤销存在登记瑕疵的婚姻
328人看过
-
撤销婚姻登记等于未婚吗被撤销的婚姻是无效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可撤销婚姻在撤销之前,现存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登记是合理的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4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登记是合理的吗? 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登记是合理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无效婚姻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登记, 或撤销登记?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
-
-
结婚登记被撤销婚姻能办理无效宣告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具有宣告婚姻无效的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依法裁判婚姻的效力。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呢婚姻登记机关自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之后,只有权利来撤销婚姻登记,并且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况,那就是被胁迫被登记的婚姻,才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