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发布超龄民工清退令,农民工不得超过多少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22:00:18 150 人看过

一、建筑业发布超龄民工清退令

近日,超龄农民工将逐步告别建筑工地的消息引发关注。比如,上海市明确禁止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工作业;天津市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安排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的,施工单位应当对超龄人员健康证明进行核验,并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二、农民工不得超过多少岁?

农民工一般男不得超过六十周岁,女不得超过五十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农民工男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女不得超过四十五周岁。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被迫退休可以要求赔偿吗?

没到退休年龄被迫退休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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