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21:38 326 人看过

一、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区别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期限以其作用在决定效力的发生或消灭为标准可分为始期和终期,以作为内容的事实发生之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期限的效力在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期限到来的效力在于决定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是什么

(一)附条件的合同定义: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条件用以限制合同效力的合同。条件: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要件:

1、须为将来的事实;

2、须为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

3、须为合法的事实;

4、须为当事人设定的决定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发生或失效的事实,而非法定的;

5、须与合同的目的与内容不相矛盾。

(二)附期限的合同定义:指当事人约定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限制合同效力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期间,如1年或自某日至某日;也可以是某一不具体确定的时间,如房屋落成之日,某人死亡之日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五)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六)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条件合同相关文章
  • 附条件与附期限法规规定,附条件合同的特点
    一、附条件与附期限法规规定附条件与附期限法规规定在民法典当中有作具体规定。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二、附条件合同的特点附条件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
    2023-05-06
    231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是附条件赠与中赠与的权利义务虽然已经确定,但效力未定;附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如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该合同。一、附条件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附条件的区别如下: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否被撤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形被撤销:1.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2.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
    2023-08-01
    279人看过
  • 死亡是附期限还是附条件
    死亡是附期限。附条件是指条件永远是不确定的,不一定发生。附期限是指期限一定到来,或者说一件事件一定发生,其实就是代表时间点一定到来。所以,死亡一定会在一个时间发生,为附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024-04-12
    441人看过
  • 遗嘱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一、遗嘱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是附条件行为,遗嘱有效的条件有: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二、遗嘱的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023-10-18
    280人看过
  • 地上附着物和附属物的区别
    一、地上附着物和附属物的区别1.范围不同: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2.应用上不同。地上附着物一般应用于征地补偿,地上附属物一般应用于物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属土地附着物在经济形态和自然形态上都与土地密不可分,故法律上二者的产权归属也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
    2023-12-09
    95人看过
  • 对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正确的认识有什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在一般情况下,合同都是在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的,这主要因为绝大部分合同是在签订后要立即履行或作履行准备的。而对某些特殊的交易,虽然双方已经有了各类权利义务的约定,但合同还不需要立即履行,合同的生效必须等待一个特定的条件成就。如果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了,则双方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如果条件未成就则双方无需履行。从这个意义上理解,附期限的合同其实是附条件的合同中的一种而已。附条件的合同是一种锁定风险与权利义务
    2023-06-29
    490人看过
  •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特点和法律约束力
    附条件合同的概念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就与否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据的合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条件和期限的区别条件和期限的法律约束力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条件成就时生效,但在生效前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附期限合同的法律效力附期限合同的效力与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一样,也可分为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和期限到来后的效力。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亦表现为当事人对期限到来时可获利益的期待权。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恶意损害对方的期限利益。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附条件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
    2023-06-15
    447人看过
  •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成立了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民法典》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故此,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又被称为停止条件、延缓条件,是指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并不发生效力,只有当条件成就时,权利人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才应履行义务。解除条件又被称为消灭条件,是指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以后即失去效力。条件与负担不同,前者属于
    2023-02-19
    456人看过
  • 如何判断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附条件还是附期限的判断: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条件,合同,发生,事实,成就,解除[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哪些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第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
    2023-08-10
    129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期限或附条件
    可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合同具有哪些效力1、合同可以使得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2、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合同上的约定对着双方当事人有着约束力。二、有效合同的条件有效合同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的,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根
    2023-03-15
    340人看过
  • 附条件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1、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2、附条件的离婚协议条款有效吗?离婚时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不容许处于一种效力及其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如果所附条件发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3、附期限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行为属身份行为,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将婚姻终止的效力取决于该期限的到来,这样势必使得本应确定的身
    2023-04-22
    467人看过
  • 附条件和附义务的遗嘱
    附条件义务遗嘱就是受益赠人必须履行或者达到被继承人在生前所立遗嘱时所规定的义务和条件。如果不履行是不能够继承遗嘱的除非是有一定的正当性不履行义务和条件。如果不履行所规定的义务和条件还想继承财产的话,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取消其继承遗产的资格或者拿回已经继承的相关财产。一、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不给继承吗规定了哪些遗嘱是有效的话,是不能不给继承的,但如果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不履行义务,是可以不给继承的。二、什么是附义务的遗嘱,如何继承附义务的遗嘱所谓附义务的遗嘱,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的遗嘱。在附义务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且所附义务不得超过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即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承担义
    2023-06-22
    124人看过
  • 合同中附条件和附期限同时存在可以吗?
    可以的。现实生活中,附条件的合同是存在的,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最高院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
    2023-06-22
    270人看过
  • 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是什么?
    一、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是什么?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附条件合同的分类①以条件的作用是限制还是消灭合同效力的发生为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合同与解除条件合同。延缓条件是
    2024-01-19
    33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更多>

    #附条件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 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吗?附期限和附条件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理论上是允许的。首先条件是不能违法或违反道德的。然后遗嘱这东西死后才生效,人家遵不遵守不好说能否保证。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
    • 附条件赠与的条件,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21
      1、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2、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
    • 带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