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认定是债务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7:35:13 102 人看过

关于债务承担的认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一、债务承担有什么法律后果

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如果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则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原来应当有债务人承担的清偿责任,转移到第三人,由第三人履行清偿义务;

(二)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债务承担的含义是什么

债务承担又称“债务转移”,债的移转的一种。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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