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承诺可以对要约内容作出变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5:32:25 383 人看过

承诺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发出新的要约;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对方反对或要约明示不得变更的以外,承诺是有效的。

一、要约的有效期由谁决定

要约的有效期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合理期限只能根据要约的情况确定,具体期限如下: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时,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期限。

若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确定一段合理的时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

二、要约修改后原条款是否有效

要约修改后原条款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受要约人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则原条款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三、形成要约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要约消灭的原因有:1、要约人撤销要约;2、要约附期限,受要约人超过期限没有承诺;3、要约被拒绝;4、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消灭。5、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及一致性原则
    一、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怎么办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变更,会被视为新要约。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与要约内容的一致性原则1.承诺与要约内容一致性原则,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合意达成形成合同的关键。2.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性内容等进行变更,视为对原要约的不同意,而形成一个新的要约。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反要约”,在此种情况中,意味着受要约人不同意要约人的要约,合同暂未成立。三、承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承诺实质性变更的情形: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的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2023-05-06
    221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进行变更还生效吗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一、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在实际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订立只要一方发出的要约经对方承诺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况是要经过一方要约,另一方再要约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最终使要约得到承诺,合同才能成立。二、要约为什么不算有约束力的约束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要约对要约人不再具有拘束力: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
    2023-02-28
    143人看过
  • 承诺改变要约内容怎么处理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
    2023-04-07
    132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及其法律条文
    一、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承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如下:1.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质性的,则一般可以认定是有效的,除非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已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任何改变。二、承诺变更的相关法律条文承诺变更的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2023-05-06
    473人看过
  • 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怎么办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形式上虽为一个要约,实质上有数个要约时,例如对于出卖数个独立或者一定数量的代替物的要约,可以对其中一部分承诺。要约实质上是否可分或者不可分,应依其情形,分别地具体地决定。或者虽然扩张要约的内容而为承诺,有时可以解释为与承诺同时就其超过部分而为新要约,例如对出卖一百斤茶叶的要约,而回答购买二百斤,则可解释为承诺购买一百斤,要约购买一百斤。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
    2023-06-26
    401人看过
  • 承诺的内容变更了怎么办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形式上虽为一个要约,实质上有数个要约时,例如对于出卖数个独立或者一定数量的代替物的要约,可以对其中一部分承诺。要约实质上是否可分或者不可分,应依其情形,分别地具体地决定。或者虽然扩张要约的内容而为承诺,有时可以解释为与承诺同时就其超过部分而为新要约,例如对出卖一百斤茶叶的要约,而回答购买二百斤,则可解释为承诺购买一百斤,要约购买一百斤。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如果承诺对要约的改变是非实
    2023-03-30
    487人看过
  • 如何判断受要约人是否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什么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除此之外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如何判断受要约人是否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对要约其他内容的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下列情况应属于非实质性变更:承诺的用语与要约的用语略有出入;承诺对要约附加了某些要求,如要求要约人提供交易商品的质量保证
    2023-03-26
    442人看过
  • 国企可以作出股权回购承诺吗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是股东退出的一种方式,关系到股东、公司、债权人各方的利益。股权回购承诺是企业并购对赌条款中的一种常见类别,能够在一定程序上降低投资方的风险,促进并购达成。国有企业回购股权应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在投资方入股环节,国有企业作出股权回购承诺时,应主张将“在国有企业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本合同方生效”等条款纳入股权回购合同,且股权回购合同中不宜直接约定回购价格,原则上国有企业只可作出按不高于评估值回购的承诺。律师补充: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约定或法定的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东的股权。在特定的交易或者情形下,法律赋予对存有异议的股东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回购其股份的权利。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公司股东不得抽回或者变相抽回出资,否则必然损及公司实收资本,对于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必须由法律规定。当
    2023-05-06
    267人看过
  • 附条件承诺改变了要约内容还有效吗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所以改变了要约实质性内容的承诺是不能使合同成立的,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后才成立合同。一、要约和承诺如何区分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承诺意味着要约人同意要约;2、意思表示不同的要素。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承诺不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3、生效不同。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通知,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4、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销;承诺可以撤销,但不能撤销。二
    2023-03-08
    484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二、要约失效的情况a.要约的撤回。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
    2023-04-19
    192人看过
  •  受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即告失效
    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当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就会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 受 要 约 人 】 要 约 失 效 , 承 诺 期 限 内 作 出 承 诺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仍然有效。因此,受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但如果要约人没有收到或者没有及时收到,该承诺将视为未迟到的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对于要约人不愿意接受该迟
    2023-09-18
    27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要约内容进行更改?
    承诺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新承诺是否为新要约新承诺不是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提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对原要约的条款改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在被要约人拒绝要约后,他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新要约,被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2023-08-13
    156人看过
  • 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区别以及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一样吗
    一、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区别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区别在于: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3.生效条件不同。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一样吗一般承诺的内容和要约的内容是一样的。我国民法典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
    2023-06-19
    116人看过
  • 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不能不一样。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一、要约有哪些基本要件要约的基本要件有:1、要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具体确定;3、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有效承诺要件是什么有效承诺要件包括:1、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在有效时间
    2023-06-24
    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
    •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是怎样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效力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中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此时的承诺应属于新的要约,除非原要约人作出新的承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承诺对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作出变更的,是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中已
    • 承诺是否可变更要约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内容以什么为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
      《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在作出承诺时对要约的内容可以加以修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可以,但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