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材料可以给当事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5:21:45 489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的材料可以给当事人吗?

刑事案件证据能不能给当事人看,要看在什么阶段而定,如果在侦查期间,是不会给当事人看的,在庭审质证期间,当事人有权看证据。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刑事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公安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公检法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做出合乎实际的结论。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而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要侦查期间,侦查机关是不会给当事人看证据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了解案件的侦查情况。而在庭审质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看证据。

三、刑事诉讼具体流程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当事人家属可以看刑事案件卷宗
    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查阅卷宗。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查询卷宗资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师进行查阅。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检察院批捕后看守所通知当事人家属吗会通知家属,也会通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3、第九
    2023-07-31
    493人看过
  • 当事人是否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
    一、当事人是否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当事人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
    2024-01-20
    41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当刑事案件辩护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辩护人由律师担任的,其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此阶段,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同意,可以直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为被告人辩护;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经被告人同意,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上诉。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最轻辩护和无罪辩护都是认可的,甚至是在同一场辩护当中可以选择这两种方式并存。但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的话,都必须要尊重法律和事
    2023-03-10
    157人看过
  • 能否提供刑事案件材料给办案人进行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允许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但需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进行。当受害者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或是财产遭到了犯罪分子的破坏和损毁,从而导致其物质损失时,他们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若受害者的财产被犯罪行为人非法占有、处置,则他们也可选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5-02
    46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当事人家属可以看吗
    一、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当事人家属可以看吗刑事案件的,则根据《刑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义务将鉴定意见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也就是说只要告知鉴定结果就可以,而没有规定要将鉴定意见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属,也没有规定必须将鉴定意见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属查看。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二、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是否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
    2023-06-06
    3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谅解可以减刑多少次
    在面临刑事诉讼审判之际,被害者的求情豁免乃是法官权衡量刑决策时需斟酌之关键因素,然其并非得以义务性方式实行"减刑若干回"这一计算手段去衡量之。尽管争取到受害方的理解与原谅在大多数情况下可有效地减轻罪犯的法律责任,但具体减轻的程度往往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制约,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在对犯罪分子作出刑罚判决时,应基于犯罪的真实情况、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按照本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害人的谅解或许能促使法官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然而并无固定的减刑标准。法官将全面审视整个案件的所有细节,以确保罪行与惩罚之间达到合理的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
    2024-07-29
    115人看过
  • 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适用传唤措施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此可见,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传唤。一、法院开庭前需要做什么准备?(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在审判公诉案件时,都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由哪些人参加合议庭;二是确定由谁来担任审判长。(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三)决定开庭以前如果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四)通知被告人、辩护人在开庭5日以前向
    2023-06-27
    498人看过
  • 案件当事人怎么调取材料证据
    所谓证据调取,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件情况,在发现某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以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或者个人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应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的活动过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因此,在刑事案件之侦查阶段,证据调取行为的主体特定化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所实施的证据调取行为是证据收集的方法之一,侦查调取是侦查机关所特有的职权,其他机关、团体或者个人均无权实施。侦查机关在实施证据调取行为时一般是通过向有关单位与个人签发《调取证据通知书》。若《调取证据通知书》接受者拒绝交出相关证据资料,侦查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强制扣押获取证据。在概念上,收集证据和调取证据有所不同。收集证据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发现、
    2023-05-01
    1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律师随时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吗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随时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刑事诉讼犯》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一、求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规定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法律规定是:股东作为持有公司股权的人员,依法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且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他的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都可以进行查阅和复制。二、辩护人的权利有什么辩护人的权利主要包括: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议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6、经被告同意,提出上诉权;7、代理申诉权;
    2023-03-19
    194人看过
  •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
    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均可以向办理单位申请取保候审。不过不同的阶段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有所差异,正常情况下,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三个阶段中成功率最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2024-01-21
    2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当事人吗
    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一、刑事案件罚金标准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
    2023-03-03
    122人看过
  •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
    一、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二、刑事案件诉讼流程是哪几步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4、审判。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
    2023-04-20
    424人看过
  • 哪些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怎么和解?
    一、哪些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1.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2.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2)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3)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4)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
    2023-05-07
    475人看过
  • 再审案件可以追加当事人吗
    一、再审案件可以追加当事人吗可以。申请再审时可申请追加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二、再审案件构成条件(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2)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因为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先就存在的同时权利或义务;或因为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3)在诉讼中共同诉讼人都参见诉讼,其中一人的诉
    2023-06-06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律师可以复印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资料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
      首先刑事案件的案卷当事人是无法复印的,律师也只能在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才可以复印案件材料, 如果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有证据就可以投诉举报,但是现在没有证据举报也很难的,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到期以后必须再次转到检察院,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被告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次数,但是会见的时候,受到很多的限制,一般在侦查阶段没有特殊的情况,都不会多次会见的,
    • 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查阅人民法院的案件材料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没有审结案件,只能查阅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内部文件材料不能查阅
    • 审理刑事案件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7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 刑事侦查阶段的案件材料可以复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其它辩护人在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也就是说,除了这两类人在案件判决交付执行前可以同犯罪嫌疑人会面外,其它
    •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签谅解书可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签不签谅解书刑事案件都会被公诉,判刑,只是对刑期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