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什么保险强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43:10 241 人看过

建设工程中强制保险是工伤险,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只要是与工程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的人员,都应该享有企业购买工伤险的权利。而且建设工程的危险系数和发生事件的风险系数较高,购买工伤险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双方的权益。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二)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三)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四)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五)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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