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什么保险强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43:10 241 人看过

建设工程中强制保险是工伤险,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只要是与工程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的人员,都应该享有企业购买工伤险的权利。而且建设工程的危险系数和发生事件的风险系数较高,购买工伤险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双方的权益。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二)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三)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四)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五)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工程关系方│名称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所有人│││├───────────────┼─────────┼────────┤│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其它关系方│││├───────────────┴─────────┴────────┤│工程名称和地址│├─────────────
    2023-06-09
    430人看过
  • 买房建议附说明书建筑工程不妨引保险机制
    买一台上千元的电视机,厂商姑且会附上一份产品介绍;那么买一套动辄上百万元的房子,开发商是否也能随房附送一份内容详尽的说明书,将楼房的整体结构、所使用的建材、进货渠道等一一公布于众,让购房者买得放心、住得安心呢?在昨天市人大举行的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座谈会上,一位与会人员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在热议这条买房提供说明书建议的背后,透出的是与会者对当前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注。目前全市有6500多个在建工地近年来,工程项目数量日益增多、技术难度不断增高,对本市防范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提出了新的挑战。统计显示,目前全市有6500多个在建工地,数百条马路同时开挖。大量工程在城市中心区全面展开,同时工程规模体量也越来越大。如世博围栏区约5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大基地规划用地约35平方公里。此外,工程建设难度增加,竣工时间的紧迫等因素,也都大大加剧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风险。最低价中标埋下安全隐患目
    2023-06-10
    46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费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工程保险费:单独计算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安装等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现有财产和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的其他财产计算一个总费率,这是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是应收取的保险费。施工机械,设备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第三方责任保险费率也是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保证期保险费率也是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因增加附加保障收取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计算,即物质损失或第三方责任,以及所需赔偿限额。一揽子计算上述、、、项分别计算保险费后,与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相比,计算出总工期的一次性费率。目前,这种计算方法大多用于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费谁交由发包人购买。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
    2023-08-05
    3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应该谁来买
    筑意外伤害险是意外险的一种,是建筑单位给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施工人员,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1、死亡给付;2、残疾给付;3、医疗给付和住院津贴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二、建设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1、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2、在建设工程意外险的保证的范围内赔偿。三、建筑工程意外险具体保险责任据悉,建筑工程意外险具体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1、列明的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地震、风暴、雷电、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2、列明的意外事故:爆炸、火灾、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2023-06-27
    124人看过
  • 工伤保险什么叫强制险?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达的标志。2.实行了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工伤保险中断了有什么影响工伤保险中断了没有影响。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只是由单位承担。保险中间断交两年会有影响,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会少一些。二、(一)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2023-06-20
    3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验收制度规定了什么
    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二、依照本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这里讲的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对该项建筑工程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为体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指标和技术要求。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质量
    2023-03-28
    1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意外险被保险人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条件主要有哪些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如下: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3、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4、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二、建筑工程专项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如下:1、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2、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等。《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
    2023-06-24
    3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的产生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建筑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严格,国家也把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为目的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作为法律条文的形式写进了《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已成为建筑企业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
    2023-03-19
    30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是谁?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是谁?对于工程质量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一般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被保险人则根据险种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被保险人是建筑所有权人;对于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是建设单位;对于职业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是投保人自身。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留置的时间)之间存在巨大空档期,而在现行缺乏有效经济制约手段或赔偿机制的情况下,使得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保修责任无法得到落实。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后,实现主体结构全寿命周期的质量保障,落实了主体结构质量保修责任。二、工程质量保险的特点是什么?建筑工程保险,是随着现代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
    2023-06-04
    77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与建筑工程转包有何区别
    1、转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承包代管,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2、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筑单位批准,或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或将工程分包后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2023-08-18
    214人看过
  •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1、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是解决住房质量纠纷的有效途径由于土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工程质量存在的潜在缺陷可能在竣工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同时由于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以“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工完场清”,项目公司随之解散;而建筑物的保修期通常只有一年,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则远远大于保修期,但因施工单位解散、经营不景气等,保修金拿到手后而有问题再找却很难,导致后期质量问题无人承担,最终使得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很难找到相关单位进行索赔,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商品住宅质量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并且容易引发纠纷。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建筑物提供长达十年的质量问题保障,投保该险种后,房屋一旦出现潜在质量缺陷问题,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购房者的损失,避免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2、大力提升建设单位品牌形象。为所开发的房屋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将会极大提升建设单位的社会形象及
    2023-06-04
    2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工人的工伤保险期限有哪些限制?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期限是多久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2023-07-06
    89人看过
  •  了解建筑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本文介绍了建筑工伤保险报销程序,包括三个步骤: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提交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建筑工伤保险报销程序如下: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提交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 伤 保 险 报 销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伤或者患病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报销是指工伤发生后,患者或其家属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程序对工伤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
    2023-09-02
    2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顺序号工程关系方姓名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所有人承包人转承包人其他关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
    2023-06-10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建筑工地强制险赔付程序要多长时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工伤赔偿有三个阶段1、劳动关系认定2、工伤认定3、工伤赔偿。每个阶段都有仲裁、一审、二审三个步骤。如果全部程序都走完,预计要两、三年。
    • 佛山建设工程工伤保险是强制保险吗,怎么申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
    • 关于建筑工程保险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建筑工程保险都必须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必须的,并且也是强制性的,否则你退出这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