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身体权的表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1:21:11 298 人看过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指侵害公民身体的器官或组织,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在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常见下列几种情形:

(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

(2)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对公民身体进行破坏。

(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可能侵害公民的身体,也可能侵害公民的健康和生命。

(4)对尸体的损害。公民的身体权如同名誉权、肖像权一样,不仅在其生前存在,在其死后也存在。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一)对尸体的损害。

自然人死亡后,民事权利丧事,尸体应依法给于保护。但有些医生及法医在尸体解剖的过程中,为了搞科研积累资料或进行教学,擅自留取死者的组织或器官(如毛发、牙齿、髌骨、耻骨、胸骨等)。为达到一定的样本量,这种组织或器官的留取往往是数百例。这些行为虽然有益于医学及法医学的发展,但由于多数情况下这些行为并未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所以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又如,利用死刑犯的器官,给患者进行器官移植。而有些地方却没切实争求犯人家属的意见。无疑这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

(二)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

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所以,任何人(包括医务工作者)未得到公民允许,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都构成身体权的侵害。

(三)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侵害。

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为其行为对身体全构成侵害。身体权随同健康权紧密联系,但内容却非同一。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状态;而健康权所保护的,是各个器官和整个身体功能健全。

(四)实施过度的外科手术。

外科医生的工作,是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患者的生命和健康。绝大多数医生行医目的是崇高而正义的,但也有例外。惟若医师因不合于手术之方法或治疗之目的及施行过度,致侵害患者之身体者,乃属身体之侵害,而为损害赔偿之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身体权相关文章
  • 侵犯姓名权具体表现在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一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干预他人自由使用、改变自己姓名;2、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盗用他人姓名,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3、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侵犯姓名权会判刑吗侵犯姓名权不会判刑。但当事人可以采取民事救济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除此之外,必要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023-07-25
    76人看过
  • 关于侵犯身体权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强行剃除他人眉毛,尽管不会造成肉体痛楚,也不影响健康,但对一个人身体外观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十分严重的,因而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也是侵害健康权的行
    2023-06-13
    76人看过
  •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违法挽留或违法采取限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a)违法劳动教养;b)违法收容查审;c)违法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d)违法强制遗送;e)违法强制传唤;f)违法行政扣留;g)其他行行政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的违法行为。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
    2023-06-24
    318人看过
  • 身体权被侵害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害身体权表现方式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2)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
    2023-06-13
    296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二、姓名权被侵犯怎么办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及结合民法典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一)停止侵害。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
    2023-05-03
    405人看过
  • 侵犯人身自由权有哪些表现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主要表现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主要表现为: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我国《刑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罪;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证罪;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聚众”打砸抢”罪,因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
    2023-06-13
    35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身体权
    词条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它是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包括四肢、器官、毛发等。不可以自由装卸的假肢、假牙、心脏起博器、人造器官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也属于身... 更多>

    #身体权
    相关咨询
    • 侵犯身体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3
      侵害身体权的犯罪种类包括: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 侵犯身体权主要表现有哪些方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3
      一、侵犯身体权主要表现有哪些方面 侵犯身体权的表现方面有: 1、侵害监护权所谓侵害监护权,就是以监护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狭义的侵害监护权行为,是监护法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监护人的监护权的行为;广义的侵害监护权行为,还包括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侵害配偶权所谓侵害配偶权,就是以配偶权为对象的人身侵权行为。 二、侵害身体权有那些种类 前海身体权的种类有: (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表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主要表现为:(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台湾民法学者认为,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自由;(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台湾学者认为,不将矿工引出矿坑,构成侵犯自由权。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具体怎么表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大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这些侵犯身体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 (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2)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 (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 (4)不损坏身体生理机能的不当外科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