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多久构成违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1:21:22 258 人看过

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合同违约,与不履行合同多久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中,第16条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要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30%的损失为基准适当减少的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为理由要求增加的,应以违约损失为基准确定违约金额。第十七条商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根据未支付住房贷款的总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过期交付使用住宅的,根据过期交付使用住宅期间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价机构评价的同一地区同类住宅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卖方的原因,买方未能在下一个期限内取得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商社买卖合同约定的住宅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住宅的,从住宅交付使用日起90日
    2023-08-18
    430人看过
  • 如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对方不按时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对方不按时履行合同,属于
    2023-03-14
    419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违约
    一、房屋买卖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违约若发生一房两卖的情况,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犯罪者旨在通过制造不实信息及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欺骗第三方购买者,进而将同一套房产再次出售给该购买者,最终导致购买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者有可能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款等;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会被判处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
    2024-04-15
    409人看过
  • 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违约行为
    一、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违约行为?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合同违约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
    2024-01-18
    488人看过
  • 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不构成违约
    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构成违约吗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不一定构成违约,有可能是存在不可抗力或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法律其他规定或当事人其他约定。
    2023-08-16
    105人看过
  • 卖方违约行为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2023-07-07
    221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吗
    正常的房屋买卖当中,尤其是二手房买卖,由于涉及的环节较多,只要其中一方稍稍不愿配合,则合同的履行即会出现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一般有两种解决思路,一是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履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到问题所述,买方已经交付定金,或者交了房子全款,卖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了,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实践当中走到合同无法履行这一步,协商退款及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太可能解决问题的了,通常都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方式解决。确定好解决问题的方式之后,需要准备的是咨询专业人员,做好诉讼或者仲裁的前期准备工作,尤其是收集相关证据,以及为了后期执行的问题是否考虑要申请诉讼保全等,具体方案应结合案件的具体细节进行确定。一、案例分析案情摘要张某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郭某购买何某的一处房屋,后因何某妻子刘某不同
    2023-03-17
    446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卖方违约后果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
    2023-03-10
    41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不能贷款是违约行为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以按揭方式购房,购房人就无法获得按揭贷款。如果是贷款人造成的,则视为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买受人未以担保贷款方式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因其他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当事人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购房款本金及其收到的利息、定金退还买受人。当我们抵押房子时,我们需要很多手续。首先,我们需要买家的身份证。另外,我们需要买家的户口簿原件。此外,我们还需要这些文件的六份副本。2。另外,我们按揭买房时需要准备结婚证的原价,另外我们还需要两份其他结婚证的复印件。3。按揭购房时,需要具备贷款资格,所以购房时,需要准
    2023-05-08
    4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是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吗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一、没有要约的合同是否要执行没有要约的合同要执行。要约是合同订立的方式之一,通过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合同没有写全名有效吗?无效。签合同经手人不签全名合同无效,他人代签必须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全权委托书,否则合同无效。如果能认定合同的主体或实际履行合同的则有效。如果双方不是约定好的,签合同经手人不签全名,合同无效,他人代签必须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全权委托书,否则合同无效。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
    2023-06-26
    36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毁约法院会判强制履行合同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一方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已做出了约定。另一方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怎么办(一)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
    2023-03-02
    12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否判决继续履行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2023-04-13
    300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一方坚持要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逾期交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面积出现误差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
    2023-06-10
    260人看过
  • 房屋出卖是否构成租赁合同违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售房屋是不会构成租赁合同违约的,如果签订租赁合同在前,出售房屋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3、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
    2023-02-26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 拒绝履行合同, 是否构成违约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4
      1,只要买卖双方签过字,合同就生效了,如果你们不卖房就构成违约了 2,既然合同已经生效,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订金,并且对方已经缴纳(即使是由中介代为保管),则订金作为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受法律承认和支持 3,“订金罚则”,是指如果买方违约不愿购买,卖方可以没收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卖方违约不远出售,则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并赔偿与订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给买方。 综上,如果现在你决定不卖此房,则应当承担违
    •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 买房人无购房资格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能履行合同违约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
      不属于违约。 如果无购房资格导致房屋买卖无法成交卖方应承担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责任。购房者不用负责任。
    • 房屋买卖纠纷房东不履行买卖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8
      一、要求继续履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多久可以解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9
      我是邹律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在双安房产交易的吧…… 我就是小谢说的那个律师,你的这种情况追究他违约责任是没问题,但是要想马上解除合同的话是不可能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对方违约后发函要求其履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方还不履行的话,才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话,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话是在3个月内审结!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话是要6个月,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话,欢迎您电话咨询或者当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