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股东虚假出资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25:43 218 人看过

追究虚假出资股东民事责任的途径如下:

1、当股东虚假出资金额相对较小,尚未导致公司资本明显不足时,如上所述,公司债权人不能根据公司法人否认法律原则追究虚假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只能诉诸代位权制度

2、当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较大,足以导致公司资本明显不足时,公司债权人不仅可以根据公司法人格否认法律原则,还可以根据代位权制度追究虚假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的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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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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