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这些单位属于不合法的用工主体,应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罚。这类单位对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造成伤残、死亡的童工,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因工伤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发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对上述伤亡人员的赔偿作了一的劳动关系在本企业是清楚的,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本企业来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而在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由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承担,因而在确定工伤保险责任时,明确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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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如何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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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待遇的享受条件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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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职工和单位都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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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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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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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来接受工伤治疗的,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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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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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患的职工(童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这些单位属于不合法的用工主体,应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罚。这类单位对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造成伤残、死亡的童工,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因工伤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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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享有哪些权益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职工停止工作期间以及医疗期间届满后,职工相关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更可悲的是,许多职工并不清楚自己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享有那些权益,结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也不知道去维护。依据劳动法以及劳动部制定的相关规章,企业职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中应注意下列权益的保护: 一、职工享受法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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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如何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1)工伤医疗费。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全额报销。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发生的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以上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2)转外地治疗费用报销。工伤人员或职业病人员经批准转外地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职工所在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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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有关单位组织的工伤事故中,职工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如何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下仍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经营,且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非法有关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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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期间,或者职业病死亡,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职业病死亡,该享受工亡待遇。这个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但是,职工在职期间,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一定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二)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