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的纠纷预防注意事项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43:32 54 人看过

仓储合同中的纠纷预防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

2、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

3、充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

一、仓储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所有权暂时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归存货人所有;

2、仓储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不同于仓储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仓储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仓储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特点,所以在签订和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和起始时间,这决定了承担责任的内容和起始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

二、仓单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仓单质押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2、在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仓单交付给质权人,质权自仓单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仓单是保管人出具的证明存货人已交付仓储物的凭证,并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三、签订仓储合同的流程包括哪些内容?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的内容:一、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二、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三、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四、入库、出库手续;五、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六、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七、储存的时间;八、仓储费的支付;九、货物的包装要求;十、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十一、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十四、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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