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有什么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44:56 318 人看过

1。召回费用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召回缺陷产品时,相关费用主要涉及公告费用、派遣人员费用、运输费用、替代品的租金或消费费用,以及与召回有关的诉讼、赔偿等费用。由于销售过程中提前有一定数量的缺陷产品召回准备,需要冲抵预提费用,借记“预提费用-缺陷产品召回准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应计费用不足冲减的,按差额一次计入营业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2。召回产品修理、更换、回收的会计处理。

一般缺陷产品召回后,企业会选择修理、更换和收回。(1)修理方式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企业在对召回产品进行登记并对修理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将修理费用计入“缺陷产品成本”。缺陷产品召回是对同型号整批产品的召回。其费用不能由同一型号的召回产品分担,而应由该批产品承担。所发生的修理费用是特定对象的费用,因此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应先计入“缺陷产品成本”科目,再结转至“缺陷召回产品”科目。如果原“预提费用-缺陷产品召回准备”在冲抵缺陷产品召回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仍有余额,则可以冲抵“缺陷召回产品”,直至余额为零。“缺陷召回产品”冲减“应计费用”后的余额仍高于产品可变现净值的,应当按照稳健性原则设置“召回产品损失”科目,冲减当期营业利润,从而使“缺陷召回产品”的估价符合资产的定义。即发生修理费用时,借记“不良品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或“应付工资”科目;结转费用时,借记“不良召回品”科目,贷记“不良品成本”科目;冲减应计费用时,借记“应计费用-缺陷产品召回准备”科目,贷记“缺陷召回产品”科目。当“缺陷召回产品”有余额时,借记“召回产品损失”科目,贷记“缺陷召回产品”科目。(2)变更方式的会计处理。对于召回产品,进行销售退货处理,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同时,借记“缺陷召回产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对于更换的产品,将处理销售收入。(3)回收法的会计处理。回收产品进行销售退回处理,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缺陷召回产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缺陷产品经召回后直接报废的,将扣除余料收入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召回产品损失”科目,并冲减当期营业利润。

在本期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说明召回产品在维修后是否应当退换货或者直接报废后回收使用,以及召回后涉及的相关成本、召回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剩余收益等,召回产品的损失金额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文章
  • 产品缺陷召回有质保期限制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被召回的。产品的质保期限是有限制的,但应该重新计算质保期限。《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构成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要件1.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即该产品存在缺陷。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缺陷则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
    2023-04-17
    355人看过
  • 食品药品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规划》明确,要围绕生产、流通、电子商务、价格、金融、税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在生产领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质量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以及重点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规划》特别强调,要以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流通领域,《规划》指出,要依托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企业、流通服务企业、进口企业等的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流通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针对金融领域的诚信建设,要建立金融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专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金融
    2023-06-06
    136人看过
  • 企业缺陷产品召回预防管理怎么做
    召回预防管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完成:1、建立召回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要进行召回管理,企业必须成立召回委员会(或召回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召回的全过程。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物流、生产、质量、客户服务、财务、法律、公共关系、产品研发、营销和信息系统等部门的负责人,有时公司的一把手也应该参与。2、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安全管理并非制定更高的质量标准,而是采取一切措施预见和减少新产品在设计、制造和分销过程中,潜在地造成产品缺陷的危害风险。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之一是制定有效的安全检测程序,如食品工业中用到的危险控制关键点分析(HACCP),能帮助企业发现食品制造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生物、物理和化学危险的关键点,然后在每个关键点上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3、发展和保持与消费者、中间商等有效的沟通渠道。企业需要与最终消费者、中间商、维修站和客户服务部门建立和
    2023-04-30
    120人看过
  • 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分析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有效的产品监管法律制度,起源于1966年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theNation.alTrafficandMotorVehicleSafetyAct,简称汽车安全法)。针对20世纪60年代美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与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美国国会在该法案中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在发现其产品由于设计或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有可能带来安全或环保问题时,有义务公开汽车召回的相关信息,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报交通管理部门和用户,对汽车进行免费修理。该法授权交通部下属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负责制定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并监督汽车制造商执行有关标准。自美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其国内汽车的质量及安全性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有效的遏制了交通事故,推动了美国汽车工业的更大发展。在此后的几十年里,美国产品召回制度已由汽车产品扩展至众多产品领域
    2023-06-07
    268人看过
  •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加速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公共服务设施等。3年前,三菱帕杰罗召回引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出台。2006年8月,戴尔全球召回410万块笔记本电池。2007年3月,联想召回20万块电池,国内4000用户受影响。2008年3月9日,阿迪达斯因国旗门召回相关背包、球衣。种种缺陷产品召回事件备受关注。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今年的二类立法计划,立法步伐大大加快。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健全阿迪达斯的设计人员是不懂法,还是不尊重中国国旗?近日,国内相关论坛上,正在热烈讨论著名体育品牌阿迪达斯最新在中国香港地区推出的两款背包、球衣产品。这两款新品使用了我国国旗红底黄五星作基本图案,并在五星中最大的一颗内
    2023-06-06
    385人看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流程有哪些
    厂家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通过实施,向购买的消费者提供召回通知,然后依法召回。汽车召回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召回,另外一种是指令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缺陷,具体包括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以及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两种情形”。可以看出,判断某类汽车是否应召回最重要的因素是问题的“普遍性”。因此,只有大家通过正常的渠道积极投诉,国家主管部门和生产者才能根据大量投诉信息及早做出判断,并进行相应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人身安全。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
    2023-06-14
    110人看过
  • 最新缺陷食品召回流程
    一、缺陷食品召回流程根据不安全食品在消费者使用后产生的危险后果程度不同,我国的食品召回可分为三级。消费者食用后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这种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召回,这个时间从其应当知道食品安全风险后开始计时,这是一级召回。二级召回是指导致人体产生一般健康伤害时,食品生产者的召回使用时间是四十八小时。三级召回针对危险性最弱的食品,即只是证明食品的成分来源等外包装标识存在不真实标法的食品,这种情况下危害性相对较小,食品生产者可以在七十二小时以内召回。食品生产者或食品销售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予以递交。食品召回的监管部门在收到食品召回计划以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对食品召回者进行技术上的专业指导,食品召回的最后一步,就是在食品销售地通过媒体公布食品召回公告,告知广大消费人群该食品的不安全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食品
    2023-06-07
    125人看过
  • 国家缺陷产品召回管理部门是哪个
    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机构设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的工作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和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中心下设综合管理部、汽车召回管理部、信息管理部、一般产品召回管理部和研发部主要职能和工作范围:建立信息系统,维护网站,设立热线电话,接受消费者投诉,提供咨询服务;收集、整理产品缺陷信息,建立早期预警报告系统;建立技术专家和产品检测机构数据库,监督、管理产品检测与实验机构;组织技术专家或组建专家委员会进行缺陷调查和认定;开展召回效果评估;开展产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加强与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开展有关产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承担产品缺陷技术调查与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2.组织开
    2023-06-06
    450人看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全文(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第四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缺陷时,制造商应按照本规定中主动召回或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国家鼓励汽车产品制造商参照本办法规定,对缺陷以外的其他汽车产品质量等问题,开展召回活动。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汽车产品,指按照国家标准
    2023-06-07
    66人看过
  • 召回缺陷产品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可能涉及消费品缺陷的信息上报省级质检部门。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辖区内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处理消费品缺陷、消费品投诉等信息。一旦发现本辖区内的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将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并自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生产者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报告质检总局。省级质检部门分析发现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而生产者不在本辖区的,就会将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通报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与此同时,召回技术机构负责收集、分析、处理与消费品有关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信息,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通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生产者在接到质检部门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分析,按规定时间向通知其开展调查分析的省级质检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同时,生
    2023-03-17
    77人看过
  •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
    2023-06-06
    122人看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文号:国质检质[2004]245号发布日期:2004-6-4执行日期:2004-6-4第一条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建立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为明确信息系统的职责,确保有关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安全、及时、顺畅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息系统根据质检总局的委托,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组织下,完成有关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日常信息管理工作。第三条信息系统承担信息收集任务。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电子信箱、信函、电话、传真、媒体等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需要收集的主要信息有来自车主的投诉信息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认证机构、产品检验机构及实验室、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汽车制造商、销售商、进口商、维修商、租赁商
    2023-06-07
    331人看过
  • 缺陷产品召回计划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实
    当企业决定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时,应该按照制定的召回计划进行。召回计划应该就如何实施召回做以下几方面的说明。(1)召回预算。企业必须对召回事件导致的各项费用进行预算,这些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2)告知召回情况。进行召回的企业需要将召回的相关事宜告知批发商、零售商、服务中心和消费者。应该告知的情况包括:采取的召回程序、怎样辨识缺陷产品、缺陷的性质、危害的严重程度、缺陷产品的数量、缺陷产品的使用者与企业的联系方式、召回的时间地点等。告知的方式除包括在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报刊、网站上公布召回公告外,还可采用信件、电报的方式等。(3)收回缺陷产品。企业收回缺陷产品时,处于不同环节的产品收回难度是不同的。在制品、制造商产品、成品库存、运往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的在途产品、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库存产品、制造商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的产品较易收回;最近几年内销售、制造商有记录的产品相对较难收回
    2023-04-30
    115人看过
  • 中国08年有望出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日前,记者从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将可出台。除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说。据悉,截至2007年11月,中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今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又颁布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刘兆彬司长进一步表示,下一步召回制度建设将加强立法,增强法律效力和行政监管力度;加强各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在医院收集与产品有关的人身伤亡信息,为国家制定产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提供依据;制定与产品召回
    2023-06-07
    405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缺陷产品召回是一种制造商或供应商主动收回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产品的行动。它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可能造成损害或危险的产品影响,并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这可能由监管机构、公司内部检测或消费者报告引发。一旦发现问题,制造商通常会立即采取行动,发... 更多>

    #缺陷产品召回
    相关咨询
    • 不召回缺陷产品的行政处罚合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企业拒不履行产品召回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首先,从所保护利益的指向上看,民事责任立足于保护单个民事主体的利益,产品召回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已超越民事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范畴。其二,责任启动的方式不同。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的责任,当事人不主张就不会有人被追责。产品召回则由政府主动介入并要求企业实施,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第三,救济的途径不同。民事责任为事后救济,主要通过诉讼
    • 该产品缺陷召回制度出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 第四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
    • 汽车缺陷产品应由谁召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时,制造商应主动召回或按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召回,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
    • 缺陷产品有哪些警示与召回的形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依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
    • 内饰缺陷汽车产品有几种召回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按照制造商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两种程序的规定进行。制造商自行发现,或者通过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或者通过销售商、修理商和车主等相关各方关于其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和投诉,或者通过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等方式获知缺陷存在,可以将召回计划在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规定主动召回程序的规定,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造商获知缺陷存在而未采取主动召回行动的,或者制造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的,或者以不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