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案件结案周期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6 09:10:32 394 人看过

一、贪污受贿案件结案周期规定是什么?

贪污受贿案件结案周期通常情况下是两个月的时间。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有附带民事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复杂的情况,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期间,检察院可以申请补充侦查延期审理,补充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完毕交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一共可以申请两次,每次补充完后,法院都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的。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贪污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上文的解答,要是贪污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话,则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但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追诉期限就应该是10年。要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追诉期限最高可以为20年,并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仍可以继续追诉。

当受贿罪是属于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因此在审理期间当中是可以延长的,当然也必须是达到法律当中所规定可以延长的条件,并且应当经过相关的负责人员批准同意才能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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