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为护体形擅做人流夫求生育权怒诉离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12:56 383 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妻子孙某为了保持原有的苗条身段,在怀孕后擅自做人工流产手术;一心想作父亲的丈夫占某为讨自己的生育权将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5月10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的一审判决。2002年10月,占某与孙某结婚。孙某唯恐生育后会影响自己苗条的体形和娇好的容颜,主张在婚后数年内不生育孩子,而占某当时为了迎合妻子虽表面应承其想法,但心里却日夜思念着早做父亲,享受天伦之乐,故他在应允妻子采取避孕措施的同时也言明,若避孕失败而怀孕,这头胎必须得生下来,孙某未置可否。两年后,占某受父母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想做父亲的欲望越加强烈,遂与孙某商量,但妻子仍不改不想生育的初衷。无奈,占某只得在采取避孕措施的时候略施手脚,以期达到让妻子怀孕的目的。2005年1月,孙某发现自己怀孕,便瞒着占某悄悄地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占某得知后,认为孙某的行为太自私,且大大地损害了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是对自己欲做父亲的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为了讨要自己的生育权,占某怒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孙某解除婚姻关系。法庭上,孙某表示宁愿离婚也不想生育。法院遂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权相关文章
  •  丈夫能否通过诉讼离婚,要求妻子生育?
    尽管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但丈夫仍然可以起诉离婚。然而,法院不一定支持这一决定。要使这一诉讼获得成功,需要证明夫妻间不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尽管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但丈夫仍然可以起诉离婚。然而,法院不一定支持这一决定。要使这一诉讼获得成功,需要证明夫妻间已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 法 律 规 定 】 夫 妻 感 情 破 裂 如 何 判 断 ?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判断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关注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时的感情状况。其次,婚后感情也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指标,需要关注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相处情况。第三,离婚原因也是影响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需要关注双方因离婚原因产
    2023-09-19
    406人看过
  • 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一怒提出离婚诉求
    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一怒提出离婚诉求.9月3日讯张某和赵某本是夫妻,婚后张某发现妻子之前就患有精神病,但赵某及其家人一直对自己隐瞒,因此向法院递交离婚诉求。此案在房山法院开审时,赵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庭应诉。丈夫张某在起诉书中称,2008年12月底他经人介绍与女友赵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双方于2009年3月2日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感情很好,双方都沉醉在新婚生活的幸福甜蜜中。三个多月后,张某发现妻子行为异常,经常无端地打人、骂人,在反复几次后,张某将妻子的父母叫来,多次提出离婚要求。7月,赵某的父母将其送往某精神卫生院住院治疗,此时张某才得知妻子自2004年即患有精神病,由于症状较轻,一直靠吃药、打针进行治疗,2006年至结婚前曾四次入住精神病院住院治疗。这次赵丽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而第五次住进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不到两个月,赵丽出院了,出院诊断仍为偏执型分裂症。张
    2023-08-15
    485人看过
  • 陕西首判生育权纠纷案——妻子擅自流产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陕西省首例生育权纠纷案,近日在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决妻子擅自流产不侵犯丈夫生育权。2009年4月,原告刘强(男)与被告广丽(女)因琐事发生纠纷,广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5月12日,广丽在其父陪同下到医院以未婚怀孕为由做了人工流产手术。7月16日,广丽向法院撤回起诉。8月10日,刘强以广丽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诉致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广丽的流产行为是在夫妻正在进行离婚诉讼这一特定背景下实施的,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广丽必然对本人及胎儿的未来生活产生顾虑,所以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公民生育权利的实现,不能依靠个人独立完成,必须有配偶的密切自愿配合才能实现。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故法院依法驳回了刘强的诉讼请求。(通讯员张革胜魏继儒记者台建林)
    2023-04-23
    236人看过
  • 妻子怒而起诉离婚
    广西的一对夫妻,丈夫外出长期“失踪”,也没有给家里寄任何费用,致使家中妻儿生活无着落,处境凄凉,妻子怒而起诉离婚。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潘女士和被告韦某离婚。潘女士几年前与韦某认识、自由恋爱,22日,他们到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男孩。韦某在婚后不久便外出至今,期间韦某只回家两次,每次住几天便走,未留生活费给母子俩。这几年,韦某也没有给家里寄来任何费用,不关心家里的事。潘女士含辛茹苦地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生活非常艰难。潘女士曾多次寻找韦某,但均找不到人,韦某莫名其妙“失踪”了。潘女士认为,被告韦某长期外出,遗弃家庭成员,致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为此,16日,潘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儿子小韦随原告生活,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潘女士和被告韦某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2023-08-04
    60人看过
  • 离婚后妻子虐待儿女丈夫怒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归女方抚养,女方不但不关心爱护子女,还打骂虐待他们,前夫在愤怒之下将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来宾市千江镇男子陈某与女子邓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家庭琐事感情渐渐破裂。2011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判随母亲邓某生活。但是离婚后,母亲邓某没有尽责抚养两个孩子。邓某没有固定收入,因此抚养两个孩子比较吃力,脾气暴躁的邓某对两个孩子动辄打骂,又因邓某经常外出打工,孩子们常常饱一顿饥一顿。最终,孩子们因忍受不了母亲的虐待跑回父亲身边,跟随陈某生活。陈某得知儿女的情况后多次与前妻邓某交涉,要求更换子女抚养权,但邓某一直不理睬。无奈之下,陈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准两孩归自己抚养。案件过程中,法官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案件后,征求了孩子的意愿。在两个孩子表示愿意与父亲生活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妻子两次做人流丈夫欲讨生育权遇法律难题
    妻子两次怀孕,两次背着丈夫做了人流手术。18日,哈市市民张勇(化名)以讨要男性生育权为由欲状告妻子,让她履行生育义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男性生育权被侵犯的现象并不少见,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虽然强化了男性生育权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即使男性以妻子侵犯生育权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还是很难就实现生育权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妻子两次人流丈夫欲讨“生育权”“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怎么她说做流产就做呢?而且事先从来不和我商量,就私自去了,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没有别的意思,也不想和她离婚,我就想通过法律渠道,让我妻子给我生个孩子。”18日,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接伟接待了哈市市民张勇(化名)。张勇表示,作为丈夫,他准备将妻子起诉到法院,向她讨要生育权,履行妻子的生育义务。当日,记者赶到律师所对此进行了采访。据张勇向记者介绍,他今年32岁,是哈市某事业单位的司机。2000
    2023-05-05
    83人看过
  • 在我国夫妻均为离婚再婚生育怎么算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
    2023-03-21
    132人看过
  • 男子起诉离婚称妻出轨妻子称夫无法生育要求借种
    45岁的妻子阿丽和59岁的丈夫阿华(均系化名)因离婚闹上法院。丈夫称,妻子常年在外面和别人鬼混,连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妻子则称,那是因为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主动要求妻子跟其他人借种生子。近日,增城法院审结该案,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予离婚。1992年,23岁的阿丽认识了同在增城打工的37岁的阿华。恋爱1年后结婚,1998年儿子晓峰(化名)出生。2003年初,阿丽和阿华协议离婚,但随即又复婚。今年6月,阿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阿华说,妻子常年在外鬼混,儿子也不是亲生的。且2003年复婚后,阿丽一直离家出走,双方分居已十多年,阿丽对家庭更是不理不顾,不关心小孩。另外,在2008年,阿丽还与他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阿华觉得备受打击,要求阿丽赔偿15万元,同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阿丽在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丈夫阿华给一笔钱。阿丽说,婚后因为阿华不能生育,便常常打骂自己,但阿华想要孩子,便叫自己跟他
    2023-04-22
    220人看过
  • 丈夫难戒网瘾擅自离岗去上网妻子怒上法庭离婚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2月27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丈夫迷恋网络引发的离婚案件。虽然法院以尚不能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本案还是应当引起网络一族的警醒。原告刘某与被告崔某同在某电子公司做工,虽不富裕,但小日子过得也充实自在。自2003年开始,崔某渐渐迷恋上网,一有空就泡到网吧里,常常至深夜才回家,有时甚至擅自离岗去上网。经原告及公司领导劝说,崔某于2004年底立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上网,但此后不久又不能自控。刘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023-06-11
    120人看过
  • 丈夫认为妻子侵犯生育权怎么起诉?
    如果夫妻之间无法就妻子终止妊娠处理完毕的话,丈夫可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来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主要原因就是夫妻之间无法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且致使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这符合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应依法调解无效来准予离婚,来依法保护丈夫的生育权。生育问题是夫妻之间的各自权利与义务,都应依法得到法律支持,但是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且无法处理完毕的话,丈夫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不能提起生育权受到侵害要求损害赔偿请求。对于丈夫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审查,查实后且调解无效的应依法准予离婚。若夫妻由于生育问题产生胶葛,是否判定离婚,依然要以爱情是否确已决裂为判别规范,不能仅以侵略生育权为由判定离婚。从生理特点上来看,怀孕生子女方天然要付出更多并接受更大的危险。这种危险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比方妊娠反应大、宫外孕、难产等等,还有精神上的。一、生育权
    2023-04-11
    290人看过
  • 妻子瞒着丈夫去做人流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是真的吗?
    一、生育权的定义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
    2023-04-12
    303人看过
  • 女方擅自流产危害丈夫的生育权吗
    妻子擅自流产并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协商一致时,方能共同行使这一权利。但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决定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则丈夫也不得以其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女方擅自流产,男方能否要求离婚?男方一般不能以女方擅自流产要求离婚。但是,如果女方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
    2023-08-09
    290人看过
  • 为救白血病女儿离婚夫妻复婚再生育
    4月16日,一名健康的女婴在哈医大四院妇产科降生。医生、护士、女婴的亲人和邻居为这个新生命欣喜,这个孩子的到来有着特殊意义,她不仅给5岁的重病姐姐带来一线生的希望,也让已经解体的家庭重新复合。生活压力让夫妻分手在南岗区桥北小区有这样一户居民,两位老人均为残疾人,唯一的儿子、现年29岁的梁殿瑜干过搬运工、保安员。2002年,梁殿瑜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五常市的张北芳,次年二人结婚。2004年4月,他们的女儿降生,梁家为孩子取名琪琪。去年春节,小琪琪竟突然莫名地发起高烧,脸色苍白得可怕。此外,孩子的鼻子、口腔、牙龈也经常出血。3月,5岁的琪琪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夫妻俩带着孩子到哈医大四院进行化疗。一个疗程下来后,小琪琪的白细胞、骨髓值稳定下来。但是医生说,要想治愈琪琪的病只有两种办法,一是骨髓移植,另一种就是脐带血移植,而这两种办法的治疗费用少说也要几十万元。为了给孩子看病、照顾家庭,梁
    2023-06-11
    174人看过
  • 夫妻生育权冲突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双方除共同享有生育权以外,彼此还是相对独立的自然人,尽管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夫妻双方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协调的,但由于权利最终表现的是利益性,夫妻的意志并不总是那么协商一致,于是生育权的冲突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归纳出夫妻生育权冲突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要求生育,而另一方不同意。2、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3、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4、当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5、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侵害另一方的生育权。
    2023-04-26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权
    词条

    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生育权
    相关咨询
    • 妻子擅自流产丈夫提出离婚时能以侵犯自己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6
      男方以女方擅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因为女方也有生育权,女方基于生育权享有是否决定生育的自由。如果双方因为是否生育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过调解无效,就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但是不支持丈夫一方以妻子擅自流产为由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
    • 妻子做了人流,妻子擅自流产还起诉离婚获赔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女性有选择是否生育的自由,妻子怀孕后是否生育,应由妇女本人决定。你妻子擅自人流,并没有侵犯你的生育权,你要求她赔偿你的精神损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你和妻子关于现在是否生育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会导致你的生育意愿无法实现,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你的离婚请求后,经调解无效的,应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由判决离婚。根据《》第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
    • 妻子背着丈夫做人流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9
      妻子瞒着丈夫做人流是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的,这属于对于妻子对自己生育权的处分行为,妻子有权决定是否生育。但丈夫可据此起诉离婚,法院应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再婚夫妻哪些情形是可以要求再生育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二婚子女的。
    • 丈夫私做妻子怒诉妻子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丈夫私自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惹怒妻子上法庭要求离婚。1月26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2001年10月份相识并恋爱,200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11月生男孩李某某。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互不原谅,婚后双方性格不和,也常争吵。小孩哺育期内,二人曾协商过离婚事宜,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后经亲朋好友做工作,双方关系有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