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去分割
男女同居期间,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原则上,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但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和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和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其多重财产或者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要求重新分割。
二、没有领结婚证离婚时财产分割
现在没有结婚证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下:
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
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离婚后又同居后的财产要分割吗
331人看过
-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同居财产是怎么分
221人看过
-
离婚了又同居财产为共同财产吗
226人看过
-
离婚后又同居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12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之后又复婚财产怎么算
449人看过
-
判决离婚后又发现未处理的财产该如何解决
151人看过
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同居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对于当事人在... 更多>
-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算共同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11、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2、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3、夫妻一方所有
-
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同居财产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1同居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后又一方反悔如何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9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的,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一方提出财产分割,另一方反悔是因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
离婚后再同居如何分配财产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7离婚后再同居在法律意义上是认定为同居关系。当事人只能要求分割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或共同合法获取的财产。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
2022年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又复婚财产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3离婚后又复婚的,其财产可以由双方在复婚之后,自行协商决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定财产制,即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