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判定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9 14:50:10 467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贪污罪的标准,包括犯罪主体、侵犯的财产以及主观意图和行为表现。贪污罪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

贪污罪的标准如下:

1.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2.侵犯的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专项基金的财产。

3.犯罪的主观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贪污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定罪标准如下:

1. 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贪污罪;

2. 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的,应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

3. 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下,有悔改表现、积极退回赃款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定罪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还需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在处理贪污案件时,司法机关会依法审理并依法定罪量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定罪标准如下:1.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贪污罪;2.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的,应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3.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下,有悔改表现、积极退回赃款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以上定罪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还需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在处理贪污案件时,司法机关会依法审理并依法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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