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偿协议遗失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3:03:03 56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赔偿协议遗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找不到了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必须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拆迁协议书签订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当前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

2.对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政策要有全面的掌握;

3.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4.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努力争取拆迁补偿的利益最大化;

5.认真阅读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防止出现漏看条款的现象。

二、房屋拆迁需要谁签字

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房屋拆迁协议其实质就是拆迁补偿合同,即拆迁房屋的一方与被拆迁的一方就房屋拆迁事宜达成的约定。之后再根据这份拆迁协议,这时候,拆迁人需要安排安置好被拆迁人,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数额给予被拆迁人必要的拆迁款和补偿。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民事诉讼操作流程

房屋拆迁纠纷的民事诉讼操作流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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