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的法定涵盖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4 10:16:28 173 人看过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详细范畴,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夫妻双方均有签字确认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明确认同该笔债务时,又或者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某一方向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借款并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以上这些情况所产生的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其次,倘若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进行借贷行为,那么该部分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借贷人本人独自承担偿债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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