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捐赠扣除规定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6:22:48 242 人看过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图书捐赠合同范本简约版

<p>甲方:</p>

<p>乙方:</p>

<p>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契约,其条件如下:</p>

<p>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p>

<p>第二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p>

<p>第三条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p>

<p>第四条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p>

<p>第五条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p>

<p>图书标示:</p>

<p>1.____全套____卷____册____出版社发行</p>

<p>2.____全套____卷____册____书店发行</p>

<p>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p>

<p>赠与人(甲方):________</p>

<p>住址:__________________</p>

<p>受赠人(乙方):________</p>

<p>住址:__________________</p>

<p>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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