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灭失能否确认权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06:23 343 人看过

房产灭失的,物权消灭了,也就无法确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一、公证不过户房产给子女有效吗

房产公证和房屋过户无直接影响,但不过户将房屋公证意义不大。房产证不过户,只办理公证,在法律上,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1、公证,只能证明原产权人和新产权人之间有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意向,公证的只是合同的合法、真实性,并不能产生转移产权的法律效力;2、只有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才是真正地完成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才由原产权人变更为新产权人。《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民法典不合格过户协议有效吗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保护物权的措施有哪些?

(1)权利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5)妨害行使物权的,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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