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记名证券质权的设定
无记名证券是指证券上不记载特定权利人姓名的证券,其转让因证券交付而完成。德国民法典第1293条规定无记名证券适用有关动产质权。
质权以无记名证券为标的的,其交付质权人之后即产生设定质权的效力。无记名证券持有人若要将证券权利转让给他人,只要将证券交付他人即可,无须在证券上作任何记载,授受本身就标志着权利主体发生变化。
因此设定质权时,除以书面形式确定外,出质人以设质为目的将债权证书交付质权人,设质行为即为成立,此时,受让人不能行使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对于善意第三人,应推定该持有人为证券的合法持有人。若该持有人行使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而使出质人合法利益受损,该持有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记名证券的特点
(1)无记名证券发行人(债务人)得向持有人给付而免其债务(第七二○条)。
(2)无记名证券发行人,除能证明其系无权利人外,应向持有人为给付(第七二○条第一项)。
(3)强化对善意持有人的保护及无记名证券效力的维持(第七二一条)。
(4)无记名证券发行人对持有人的抗辩权受有限制(第七二二条)。
三、无记名证券的性质
1、无记名证券是不记载特定权利人之证券
无记名证券是不记载特定权利人,而以持有人为权利人的证券。因持有人是权利人,可以对发行人请求依证券所记载之内容给付。无记名证券之标的物,无种类的限制。除以金钱、有价证券及其他代替物为标的物之外,无记名证券尚包括火车票、轮船票、游乐场入场券之类的服务证券。
2、无记名证券是发行人的自付证券自付证券
就是由发行人自己支付的证券。这种证券与票据法上的无记名本票相当。
3、无记名证券是依照记载内容给付的证券
无记名证券的权利和证券是合为一体的,是完整的有价证券,其证券和权利同时存在,除证券记载的内容之外,发行人不负记载之外的任何义务。所以证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请求给付,仅限于证券记载之内容。这种证券名为**证券。
-
指示证券质权的设定
125人看过
-
指示性证券的质押设定是什么
436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有什么规定
388人看过
-
有价证券质权自权利的设立如何
190人看过
-
没有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的质权何时设立
207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中的权利质押具体是怎样的
122人看过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
无记名证券转让方式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与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转让更简单。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是基于一般无记名证券的转让规则。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份交付给受付人,行为就具有法律效力,受让人就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公司法》也做了类似规定,即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应当是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后具有法律效力,原持有人丧失相应的股份和股东权,股票受让人
-
证券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持有的证券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0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
-
资产证券化中的权利质押具体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立。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而作的债权担保是权利质押的基本属性。因此,可以出质的权利必须是:私法上的权利、可让与的财产权、以及有权利凭证或有特定机构管理的财产权。符合出资权利一般特性要求的权利原则上可以出资,但如果权利本身不具有商业上的稳定性,又不能控制的,则不宜作为质押的标的。 在资产证券化中,用于债权担保的权利质押除了具有上述权利质押的
-
股权质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怎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3股权质押的程序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
-
质权的设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权的,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须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但登记不应为知识产权质权成立的要件,而应为对抗要件,即未经登记的质权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