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3:00:09 361 人看过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遗产继承最晚多久过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过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二年,为了避免纠纷,继承房屋后应该尽快办理过户登记。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第三十九条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第四十一条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财产处分后,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和他项权利证明书,办理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持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转让协议、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已经设定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后,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持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及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地役权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

第四十八条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过户相关文章
  • 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的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为: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3、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4、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5、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女方起诉离婚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第一阶段:起诉阶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将原告
    2023-07-29
    340人看过
  • 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法律如何规定离婚?
    如果双方进行诉讼离婚,诉讼过程对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最有利于被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则需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法院也会充分考虑抚养人的经济水平以及生活能力等。法律上夫妻离婚如何上诉法律上夫妻离婚的上诉方式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2023-07-12
    177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依据法律分割财产?
    同居虽然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但是在一些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同居虽然没有结婚,但他人认为已是夫妻关系,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同居财产在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步骤。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依据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5
    23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
    诉讼离婚需满足如下法定条件:一方或双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有上述情况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诉讼离婚中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
    2023-08-09
    106人看过
  • 2023房产过户费用核算依据
    一、房产过户费用核算依据-民法典通常来说,财物的法定承继人,承继房产,需求处理房子承继过户的费用,首要是房地产承继权公证费用、房子评价费用、房子过户的税费及有关费用。若这套88平米的房子,按122万价值算,其子需求交纳:1、房子报价评价费用:约3000元。2、销售印花税:房价的0.05%。1220000×0.05%=610元。3、公证费:房价的2%来收取。1220000×2%=24400元。4、房子注册费:80元。5、证照印花税:5元。6、工本费:10元/本。算计:28105元。二、房产过户费用核算依据-赠与法承继只能在当事人逝世后,才干由承继人履行,假如是生前过户,就有赠与和销售的办法。有些市民以为房产过户,假如通过送的办法,就能够“躲避”一些费用,但实践上这种办法并不必定省钱。以这套房产为例,其子需求交纳自个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等:1、契税:由于该房产对于其子是第二套房,应按房价的3%
    2023-05-09
    426人看过
  • 感情不和的离婚法律依据
    判离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
    2023-07-23
    103人看过
  • 法律依据: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规定离婚后财产的划分是夫妻间订立了财产分割协议的,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办理财产分割需要什么材料财产分割办理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离婚时房子有没有子女的份离婚时房产子女没有份。离婚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会分给子女。但是离婚后可以将个人的财产处分给子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夫妻离婚案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
    2023-03-14
    203人看过
  • 依据法律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
    在离婚财产法律意见书中,财产分割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其中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等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4、别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同居赠与财产如何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需要平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
    2023-06-19
    312人看过
  • 户口已注销,房产过户有何依据?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离婚时房产怎么过户夫妻之间房产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分为婚前个人房产和婚内共有房产。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
    2023-07-11
    62人看过
  •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一、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多长时间对房产证过户流程一般要多长时间没有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屋过户一般要在30天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
    2023-06-27
    149人看过
  • 未成年人是否有过户的法律依据?
    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相关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其实是可以作为房屋的产权人的,并且是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把其所有房产转移给未成年孩子,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交相关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相关产权证上备注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
    2023-07-07
    33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四)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
    2023-03-22
    178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估价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58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2023-06-10
    265人看过
  • 生过孩子想离婚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没有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一、离婚补偿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023-06-19
    6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过户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通常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即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过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双方身份证、购房合同等,经过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房产证。... 更多>

    #房产过户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是怎样规定房产证过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
      房产证过户主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两种方式进行。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 法律依据是什么?请问离婚的房子怎样过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房子过不过户要根据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
    • 法律上离婚房产过户能否依赠与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7
      离婚房产过户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则不属于赠与,如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自愿无条件转移的,则属于赠与。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自书遗嘱的房产过户有什么法律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0
      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中,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为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财产保全在过户房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2
      财产保全期间不可以过户房产。被保全的房产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不得进行转让交易,应在保全到期后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