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相同是既判力的成立条件之一。既判力原则上只及于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判力在对人范围上具有相对性。既判力的相对性原则得到了域外法例的普遍承认,比如日本民事诉讼法就明确规定:既判力仅仅作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然而,由于裁判的效力会对诉讼标的产生实体法的影响,包括确定力、执行力和形成力,因此以国家司法权为基础的既判力针对诉讼标的来说是具有对世性的。这样看来,既判力的相对性原则在司法公信力的抑制下本身也是相对的,既判力不是当然性的不会对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产生任何效力。第三人必须通过特定的诉讼程序来主张既判力的相对性才能确定性的摆脱生效判决的羁束力,撤销之诉由此应然而生。
第三人作为与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其本身受到诉讼既判力羁束的必要条件就是得到正当程序的保障。而正当程序中的一条基本标准就是程序参与原则,即受到裁判直接影响的人应充分而有意义的参与裁判的制作过程。民事诉讼法在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分别规定了有独三和无独三参加诉讼的制度,是关于受裁判影响的第三人程序保障的事前救济。而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则是满足第三人程序保障要求的事后救济,由此完善了诉讼参加制度,以此符合正当程序的规范要求。
既判力即确定性终局裁判的拘束力,产生使裁判承认和否认的权利及法律关系在后诉中不变的效力。具体来说,既判力表现出不准进行再次诉讼的消极作用(一事不再理)和拘束后作裁判的作用。既判力的概念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中,是与生效裁判的表述紧密关联的,并成为其应有之义。关于既判力的功能依据,大体包括如下论点:
(1)司法公信力:法律首先是国家实现目的的手段,裁判体现以国家意思为背景的司法权威,既判力时刻体现出国家的意志,并以司法的公信力为其依托。
(2)诉讼经济原则:避免对同一事件再度审理、裁判,使当事人免受多次诉讼的成本和讼累,节省司法资源;
(3)法的安定性要求:作为法律理念的一个组成方面,法的安定性要求实证法具有有效性,这种有效性体现在民事司法审判层面上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防止因再度审理而作出与前诉判决相矛盾的判决,以实现定纷止争的诉讼目的。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债权人撤销之诉一样吗?
464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何规定?
297人看过
-
申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有相同?
308人看过
-
破产法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同时审判吗
313人看过
-
破产中第三人怎样撤销之诉?
198人看过
-
法定撤销权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
261人看过
-
撤销第三人撤销之诉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通常是由原来的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案外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最长时限,因此,不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六个月以内,都可以行使起诉权。关于行使撤销之诉的诉权期限与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申请的期间的规定保持了一致。这也说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救济手段的性质上属于特殊或非常
-
执行异议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什么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7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实体上正当性保障的救济方法,有债务人异议之诉和案外人异议之诉(即第三人异议之诉)之分。前者是指债务人对于执行依据所载的执行债权,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裁定造成损害第三人利益人撤销之诉的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61,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认为调解书内容损害其权利的,或者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
-
应该怎么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2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2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