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历本换新,就诊记录还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1:10:15 100 人看过

一、医保病历本换新,就诊记录还有吗

旧卡丢了补办一个新的医保卡,只是重新换一张新的卡片而已,里面的资料还是依然都会有的,这点儿不用担心。只不过您问的是医保卡里的既往病史,正常来讲,医保卡和病历是不一样的,有病史只是会记录在病历上,首先医保卡里没有病史和病例的记录,医保卡里面的信息只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等等,就像身份证差不多,只是您就医时带上卡,方便扣款而已,其他相关病史的资料医保卡里是没办法记录的。而且医保卡只是用来报销和登记的,病史是不会记录在医保卡里的,所以医院的就诊记录信息是没有的,就诊信息是存储在医院的信息系统内的,因为不同医院的信息系统没有联网,要是在各个医院之间已经完成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是可以查询的。但据我所知,目前,国内极少有医院实现。社保卡的报销记录是有的,这个是存在社保的信息系统内的。假如看病史的话可以查一下就诊卡,现在的医保都是智慧医保,通过互联网联网的,在同一个医院可以看到之前的就诊记录。所谓的医保卡也称是社保卡,社保卡与医保卡是一张卡,目前没有医保卡,只是社保卡具有医保功能,所以有人称为医保卡。

社保卡主要具有两大功能:

一是社保功能,用于药店买药,医院报销,参保信息查询等等;

二是金融功能,就是银行卡,银行卡怎么用这个医保卡就怎么用。所以当前社会保障卡又称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医保卡为磁条卡,仅用于医保机构就医、看病。

社保卡是一张采用8K字节的CPU的集成电路卡,有信息存储、电子凭证、信息查询等功能,还可以用于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目前已在公安、社保、医保、民政、公积金等部门得到广泛应用。

现在人们申领的社保卡,已经包含了医保卡的作用,所以再领完社保卡后无需再办理医保卡。所以病例记录,是在医院留着的。报销记录是在社保系统里面留存。和您换卡不换卡没什么关系。

二、医保卡坏了怎么换新的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旧医保卡去社保中心提交办理社保卡的申请即可。

旧卡换新卡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旧医保卡。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专用门诊病历申领流程
    申办对象:符合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材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身份证(或市民卡),病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1寸免冠近照片一张。办理程序:1、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并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2、持办理材料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符合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规定的,核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专用门诊病历。相关事项:1、长住外地人员可持当地医保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疾病证明(加盖该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及病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1寸免冠近照片一张办理。2、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的,需精神病专科医院如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等出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
    2023-05-10
    427人看过
  • 没有门诊病历能进行医学鉴定吗
    可以的,只要有证据就可以。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
    2023-04-11
    318人看过
  • 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
    2023-06-18
    330人看过
  • 病历记录为何记不详细?
    物价部门:将加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执行力度重庆市物价局制订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从上周末开始试行。按规定,医院必须全面公布所有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医院只公布了常用药品的价格,病人记载不全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名称、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内容,并为患者提供查询设施。然而,记者发现,主城区多家大型医院的药品价格公布栏上,都仅公布了数十种药品的价格,最多也不过百余种。还不到所使用药品的三分之一。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称,公布的都是最常用的药品,没地方公布全部药品的价格。此外,大多数医院的医生在为病人填写病历时都是选择性记录,不少简单项目或常用的检查项目都是粗略记载。而该办法规定,病历没有记
    2023-04-26
    76人看过
  • 病历未记录使用的医疗器械是过错吗?
    一、病历未记录使用的医疗器械是过错吗?1、不是,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二、在实际认
    2023-06-16
    317人看过
  • 门诊病历保存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一、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不包括以下: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患
    2023-04-02
    293人看过
  • 门诊病历由谁保管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患者如何正确对待门诊病历患者就医时要主动索要门诊病历,有权要求医生规范、真实、清晰书写病历内容并署名,就诊后认真核对病历记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向医生提出;患者要保管好门诊病历,门诊病历既是连续诊疗的重要参考资料,也是确定医患双方责任,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
    2023-08-05
    189人看过
  • 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的保管期限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
    2023-06-08
    144人看过
  • 单位索要就医诊断书和病历原件怎么办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借口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拿走职工诊断书、病历等原件。这样做对职工而言,存在诸多隐患。申请工伤认定时,诊断书、病历必须要原件,没有了原件,劳动部门就无法给认定工伤。单位这样做有的是善意的,确实是为了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但也有不少用人单位是恶意的,拿着工伤者诊断书、病历原件,既不替工伤者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将原件退还给工伤者,这样会给工伤者带来大麻烦。在分不清单位善意还是恶意的情况下,工伤者及其家属保管诊断书和病历原件,给单位复印件,等单位哪天到劳动部门申请时,工伤者或者家属带着原件一起去。当然,如果劳动部门收取了原件不退还,则可以要求劳动部门打个收条,这是工伤者及其家属的权利也是劳动部门的应尽义务。因此,本律师文开齐提醒广大职工,就医时诊断书、病历原件劳动者一定要自己保管好。这样一旦单位不替工伤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者本人或其家属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发生时尚
    2023-05-03
    364人看过
  • 门诊医生不写病历符合规定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门诊病历并不一定算是医疗过错,病历是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但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藏、篡改病历资料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医疗机构违法是否过错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取证的规定是什么?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
    2023-06-23
    364人看过
  • 复印哪些病历可以直接就诊
    患者可以复印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手术同意书、病理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复印病历需要什么证件复印病历需要以下证件: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
    2023-08-02
    450人看过
  • 住院病历的内容记录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提示: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
    2023-06-05
    382人看过
  • 病历记录的基本规范包括哪些方面?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为12N,午夜12时为12MN。(6)各
    2023-07-03
    364人看过
  • 初诊病历送到工伤保险还能评残吗
    初诊病历送到工伤保险能评残。工伤保险评残鉴定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所以,初诊病历送到工伤保险能评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23-06-18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门诊病历记录如何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0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 医保就诊记录哪里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1.要想查询医保的就医记录,首先在【我】页面点击【支付】。 2.之后再在【支付】页面点击【城市服务】功能。 3.接着再在【城市服务】页面找到【社保】,找到后点击它。 4.这样就会弹出【社会保障卡】页面,之后需要点击进入卡包功能。 5.之后再在新页面中的【社保查询服务】栏这里点击【就医记录】功能。
    • 门诊病历记录应该怎么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1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 病历上没有手术记录可以报销医保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1、只要是治疗型的疾病就可以享受报销,而美容美体等形式是不支持的,比如镶牙。 2、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要看您做的手术在不在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般来说,主要在报销范围内的手术费,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的社保局说明情况。 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
    • 医生私改门诊病历中的出院记录是否违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般不充许。违法行为,可投诉到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