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6:52:52 162 人看过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

申请回避权利

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除外。法院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如果检察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根据这一法定原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前述情形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对于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现象和人员,2000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65次会议通过的《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申请回避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既可能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比如,与当事私交甚笃的同学、朋友或与当事人积怨很深的仇人、对手,
    2023-06-11
    330人看过
  • 申请仲裁员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理由又称回避的条件或原因,亦即符合哪些条件才构成自行回避或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各国仲裁法对回避的事由一般都作了列举性的规定。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前述其它关系是指: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者曾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且离任不满两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事项。上述规定,既便于仲裁员依照法定条件和自身情况自觉要求回避,又便于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因
    2023-03-25
    3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特殊理由: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一、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1、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
    2023-03-01
    1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理由有什么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特殊理由: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二、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1、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
    2023-06-03
    182人看过
  • 什么是申请回避
    诉讼代理
    回避制度作为保障案件公正处理的一种制度为现代各国诉讼立法所采纳,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发现审判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时,要求与案件具有牵连关系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不参与该案件审理的请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四章专章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度,涉及回避的法定情形、适用对象、回避的方式与程序等内容,基本上构造了比较完善的回避制度。申请回避的方式包括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等具有回避的情形时,主动提出回避,即不参与或退出对案件的审理,显然,自行回避应以回避人员明知回避情形的存在和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为要件,是一种自觉行为,但回避制度的保障不能依赖于任何自觉行为,而必须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障,即以当事人监督审判人员的自行回避。因此,申请回避对于回避制度的保障作用,客观地说,远大于自行回避。而申请回避由于缺少当事人发现回避情形的法律规定而无法得到制度保障,从而使看来比较完善的回避
    2023-06-14
    398人看过
  • 行政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70条和《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构成公务回避的理由有:第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第二、涉及本人亲属关系人的利害关系。所列亲属关系,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和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配偶等近姻亲关系。第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作为兜底条款,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关系都可纳入,例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恩怨关系,有说情、贿赂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与《公务员法》相类似的回避规定。因此,我国正在制定中的行政程序法应当在确定“利害关系”为回避条件之后,进一步详细列举若干种常见的利害关系的表现形式,而绝不能仅仅设“利害关系”这一模糊的法定条件作为回避事由的规定。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行政程序法的规定来看,列举利
    2023-06-03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申请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1
      请问申请回避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与诉讼参加人或者本案有利害关系;如果就是因为之前庭审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比如不让原告说话笔录不全等等,不可以申请回避;程序上,在合议庭开庭后提出申请回避,法官当时会作出判断,如果理由正当,庭审就该立即中止等待审核裁决之后才能继续。如果明显理由不正当,当时就驳回,庭审继续。
    • 申请回避的理由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据此你只有能证明审判人员存在上述法定的情形,申请回避才能为法院采纳。
    • 申请回避的理由。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员、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和调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1、必须避免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理赔权第三人和无独立理赔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不能以当事人和事务员的双重身份出现,必须避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孩子、兄弟
    • 回避申请理由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
    • 申请回避理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