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证据合法有效主张离婚,被告放弃质证权利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被告韩某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后,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答辩且未到庭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证,应视为放弃质证权利。经本院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形式合法,与待证事实存在客观性和关联性,本院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予以采信。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韩某在法定期间内未进行答辩及举证,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举证是怎么进行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对该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6、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因,目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以及待证事实。
7、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9、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该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
原告起诉被告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69人看过
-
被告有原告出轨证据会判离婚吗?
251人看过
-
被告遗嘱被告有证据的话,原告有效吗?
173人看过
-
被告放弃继承权归原告所有吗
127人看过
-
原告没有证据怎么告重婚?
371人看过
-
原告举证被告不认同举证证据怎么办
229人看过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
被告提供假证据,法官不需原告质证,还采用假证据。原告应怎没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4依据法律规定:你有权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如果您因为这份证据败诉的话,您可以依法进行上诉。
-
-
原告起诉证据有伪造质证证据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5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为伪造证据的,情节较轻的,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破坏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3)隐藏、转让、出售
-
被告遗嘱被告有证据的话,原告有效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1近年来,遗产继承案件居高不下。由于继承纠纷引发的矛盾,导致亲属关系冷漠,甚至打官司,亲属关系也一次次受到考验。在法庭过程中,如果原告以遗嘱的形式提供遗嘱,符合相应遗嘱内容的要求,遗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提供的遗嘱已经证明相应的遗嘱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已经完成。被告认为遗嘱有瑕疵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为了避免纠纷,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按照规定采
-
民事诉讼中有利于原告的证据在被告手中,原告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中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只有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