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1:52:52 479 人看过

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1、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首先,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节是“应当”情节,即是对量刑结果具有肯定影响的量刑情节,法律不允许审判人员有任何自由斟酌的余地,而要求其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应当”就意味着必须,而非“可以”。它要求:一是对未成年犯量刑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二是在具有从宽和从严情节中,应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其次,该条款规定的还是多幅度情节,即法律规定的具有两个以上从宽处罚幅度的量刑情节,一个从宽处罚幅度是从轻处罚,另一个从宽处罚幅度则是减轻处罚。最后,从轻、减轻处罚有一定标准,而非无标准的从轻、减轻。首先,它是相对于没有该情节而言;其次,对犯罪少年从轻、减轻处罚还是相对于同种情节的成年犯而言。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在犯罪性质和其他犯罪情节相同或大体相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比照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分子,在法定刑的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相对较短的刑期从轻处罚;或者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减轻处罚。因此,正确理解和掌握该条款精神,对指导未成年刑罚适用情节的掌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应注重酌定情节的应用酌定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定罪量刑时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少年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少年犯罪的起因、促成少年犯罪的多种客观因素等等均属于酌定情节范畴。酌定情节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适用的过程中应得到充分重视。首先,酌定情节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具有普遍性。一件少年犯罪案件可以不具备除年龄外的法定情节,但缺少不了酌定情节。其次,重视酌定情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刑罚适用的相称原则和量刑个别化。酌定情节在少年刑罚适用中的功能主要在两个方面:

(1)影响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功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减轻的选择除要看该案是否具备其他法定情节外,酌定情节往往是影响选择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的主要因素。此外,从轻轻到什么程度,减轻减到什么程度,也往往要取决于酌定情节。

(2)酌情减轻处罚的功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酌定减轻处罚的明文规定,该规定在未成年刑罚适用中十分必要。因为我国尚无专门的少年刑法,依据酌定情节,有针对性地对犯罪少年适用刑罚从轻、减轻判处,能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充分体现预防少年犯罪和矫治失足少年之目的。

3、未成年被告人刑罚适用应注意的两个问题。(1)要正确认识“严打”与从轻处罚的关系。所谓“严打”是指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打”是我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不可动摇的方针,它对于打击犯罪,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惩治和预防犯罪均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对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社会分子实行“严打”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是不矛盾的。“严打”是通过严厉打击来实现上述目的,而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来达到上述目的,它是“严打”的必要补充。那种不分对象、不分犯罪性质,一律严厉打击的做法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区别对象,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2)从轻处罚与“双项保护”原则的问题。《北京规则》把双项保护原则作为少年司法的基本观点在其总则第1条加以明确规定,规定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既要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利益,对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予以惩罚,又要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即“双项保护”原则。我们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从轻处罚即是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我们在坚持从轻处罚时,还要考虑到整个社会利益,对那些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经过多次少教后仍不思悔改的极少数未成年犯,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的幅度严格掌握,做到罪刑相适应,宽严相济,一味地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罚,起不到惩罚和教育的作用,只会放纵犯罪,因而达不到挽救的目的。要注意保护少年的利益与保护社会的利益相统一。一方面,防止过度地保护少年的利益而对违法犯罪行为该处罚不处罚,导致损害了社会利益;另一方面,则防止过度强调保护社会利益而单纯处罚,忽视了对少年的保护。我国少年司法的实践证明,保护少年利益与保护社会利益并不矛盾,是并行不悖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成年被告人刑罚适用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从轻处罚与“双项保护”原则的问题。《北京规则》把双项保护原则作为少年司法的基本观点在其总则第1条加以明确规定,规定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既要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利益,对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予以惩罚,又要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即“双项保护”原则。我们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从轻处罚即是体现对未成年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我们在坚持从轻处罚时,还要考虑到整个社会利益,对那些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经过多次少教后仍不思悔改的极少数未成年犯,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的幅度严格掌握,做到罪刑相适应,宽严相济,一味地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罚,起不到惩罚和教育的作用,只会放纵犯罪,因而达不到挽救的目的。要注意保护少年的利益与保护社会的利益相统一。一方面,防止过度地保护少年的利益而对违法犯罪行为该处罚不处罚,导致损害了社会利益;另一方面,则防止过度强调保护社会利益而单纯处罚,忽视了对少年的保
    2023-06-01
    180人看过
  •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
    2023-04-22
    486人看过
  •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
    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各说不一。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各说对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有不同的界定。1、民法基本原则是否必须适用于全部民事领域?如,契约自由原则仅适用于约定性民事关系,不适用于非约定性即法定性民事关系。如果民法基本原则必须适用于全部民事领域,那么契约自由原则不是民法基本原则。如果民法基本原则不必适用于全部民事领域,那么,由于约定性民事关系是交易的法律形式,是民事关系的核心内容,契约自由原则可作为民法基本原则。2、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民法,有不同的基本原则。如,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被称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但本世纪以来,这些原则都受到了限制。又如,服从国家经济计划指导的原则,曾是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民法的基本原则,但非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无此原则,我国《民法典》也无此规定。由此产生了问题:民法基本原则是指一般民法的基本原则,还是指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民法
    2023-06-08
    470人看过
  • 未成年人诈骗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
    未成年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需要根据年龄决定是否量刑。如果是属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诈骗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诈骗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冒充未成年诈骗如何处理冒充未成年人诈骗的,构成犯罪的,按照成年人诈骗犯罪处理。“冒充未成年人”可以看作是犯罪过程中的一个情节。《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2023-07-12
    98人看过
  • 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基本原则
    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则有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17周岁需承担法律吗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刑法怎样划分刑事责任年龄1、已满十六周岁的
    2023-06-22
    138人看过
  • 被告是成年原告是未成年能判缓刑吗
    被告是成年这个已经满足刑事责任承担的年龄,能不能缓刑还要看条件了。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3-12-02
    364人看过
  • 崇文法院适用新司解对两未成年被告人宣告免于刑事处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时隔一个月,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依据该新司法解释,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宣告免于刑事处罚。2月23日上午,崇文法院依法对这起有两名未成年人参与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作出公开宣判,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五名被告人中,两名17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因实施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据《解释》第17条规定,被依法宣告定罪免刑。被告人陈立忠、王海文、蒋石刚、以及17岁的王某、缪某均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由于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又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屡屡受挫,案发时他们主要靠拾废品来维持生计,并且居无定所,常常在天桥下的通道过夜,时间一长,原本素不相识的几个人凑到了一起,渐渐熟络起来。2005年11月1日凌晨1点多钟,还在一起闲聊的五个人很偶然地遇到一任姓女子,这名女子也是外地人来京打工的,
    2023-04-25
    356人看过
  •  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首先,应优先考虑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哺乳期,孩子由哺乳期的父母抚养。哺乳期结束后,以双方协商为主。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于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纠纷,应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如下:1.优先考虑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2.在哺乳期,孩子由哺乳期的父母抚养;3.在哺乳期结束后,以双方协商为主。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4.对于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纠纷,应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成年人抚养权原则未成年人抚养权
    2023-08-28
    188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盗窃罪刑罚的裁量原则
    无论是否是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我国对此罪的量刑规定都是一样的,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话,则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未成年盗窃罪量刑标准2020年满十六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盗窃犯罪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情节量刑。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2023-07-19
    422人看过
  • 罚金刑对未成年犯罪人如何适用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不代表未成年人犯罪就不需要判处罚金。未成年人犯罪中,财产型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等占较大比重。不少人认为对未成年犯罪人不应适用罚金刑,因为他们无独立的经济能力,对他们科处罚金,实际上是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代缴,不符合刑罚人身专属性原则,造成刑事责任的株连。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
    2023-06-14
    408人看过
  •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如下: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存在;3.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二、法律适用的特征是什么法律适用的特征如下:1.法律适用法定性,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2.法律适用权威性,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
    2023-05-14
    154人看过
  • 原告就被告原则的适用事由有哪些
    适用事由: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案件就归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对于大多数民事案件,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都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被告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这里的户籍,应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登记的正式户口为准,是指长期户口,而不是临时户口。长期户口登记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公民的住所地。因而,当公民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只有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才对案件有管辖权。按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公民流动越来越频繁,不少公民长期离开住所地,其主要活动地点并不在住所地。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因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
    2023-02-12
    148人看过
  • 对偷税漏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
    1、分层次处罚针对偷税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
    2023-03-18
    322人看过
  • 假释刑罚的适用原则
    适用假释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法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假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扰乱金融秩序罪如何适用减刑假释?扰乱金融秩序罪的获得减刑假释的标准是: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3、获得减刑假释是要进行公示的,可以是具体场所,也可以是书面或者电子公告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
    2023-07-11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成年人犯罪从宽为什么不是的基本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并不能贯穿整部法律,是原则,但不是基本原则。
    • 刑法中关于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凡凡适用刑法的都是基本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5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它包括以下两项主要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1)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这是国家领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2)领水,即国家领陆以内和与陆地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包括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指导思想,贯穿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始终的基本准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成长阶段、知识不多,是非模糊、可塑性大。未成年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薄弱时期,是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未成年人
    • 刑是什么,适用罚金的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
    • 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哪些原则,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适用的原则为:从宽处理的原则;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分案处理的严重、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