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后一直未使用农民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3 02:05:25 236 人看过

一、土地征收后一直未使用农民怎么赔偿

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处理如下:

1.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

2.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重要制度,许多国家的法律均有相关规定。

二、土地征收补偿费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确定标准

征地补偿的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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