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25:06 257 人看过

物证和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证据形式,物证以物品和痕迹证明事实,书证以文字和符号证明事实。物证客观实在,不反映主观意志,而书证反映主体意愿。通信内容属于书证,而笔迹属于物证。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书面材料不是书证,而是物证。因此,需要仔细辨别和分析物证和书证,确保案件事实准确公正。

物证和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证据形式。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而书证则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所表述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质性证据。

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则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因此,物证和书证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另外,虽然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是信件上的内容之一,但通过文字的形式记载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是书证。而笔迹的鉴定是以外形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是物证。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并不是所有的书面材料都必须是书证,有些书面材料不是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而是以其存放地点或外部特征等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这样的书面文件就不是书证,而是狭义的物证。因此,在具体的证据收集和分析过程中,需要对物证和书证进行仔细的辨别和分析,以保证案件事实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物证和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物证通过存在、外形、特征等方式证明案件事实,而书证则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表达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客观实在,不反映主观意志,而书证则反映了主体的主观意愿。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仔细辨别和分析物证和书证,以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物证相关文章
  • 析涉台刑事诉讼与其它刑事诉讼区别
    涉台刑事诉讼,是指大陆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行的具有涉台因素的刑事诉讼活动。涉台刑事诉讼除了要遵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例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开审判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等等。还要遵守几项特别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平等对待原则;促进两岸交往与合作的原则;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的原则;真诚合作的原则。涉台刑事诉讼与一般刑事诉讼、涉外刑事诉讼、台湾涉大陆刑事诉讼,以及涉台案件的刑事诉讼存在着概念上的区别。一般刑事诉讼就是最普通、最通常的刑事诉讼,即处理通常刑事案件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涉台刑事诉讼则是具有涉台因素的刑事诉讼,具有涉台因素是区别于涉台刑事诉讼和一般刑
    2023-06-11
    337人看过
  • 怎么区别书证和物证
    法律综合知识
    物证与书证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1)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2)法律对物证无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证据效力。(3)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2023-04-14
    237人看过
  • 书证和物证的区别是什么
    书证和物证的区别:1、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2、法律对物证无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证据效力;3、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按书证的制作方式和来源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将书证分为原本、副本、复印件和节录本。原本是指文件制作人最初制作的文件;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刷而具有原本效力的文件,称为副本;复印件是指用复印机复制的材料;节录本是指仅摘抄原本或正本文件部分内容的文件。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
    2023-07-22
    138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恶意诉讼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如下:1、虚假诉讼的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而恶意诉讼是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3、虚假诉讼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是诉讼相对方。一、对于原告恶意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对于恶意诉讼的处理:恶意诉讼,是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对滥用诉讼权利恶意提起诉讼或者滥用诉讼权利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在法律没有明确限制的时候;对于滥用诉权型虚假诉讼的防治问题,还是应该着重于个案,强调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裁量当事人的诉权行使。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何认定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串通准备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
    2023-03-12
    259人看过
  • 公证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区别
    公证制度与诉讼制度虽然都是司法制度,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公证与诉讼的性质不同、目的不同、作用的领域也不同。我国公证机构一度曾设在人民法院内,但是公证机构的活动属于非诉讼活动,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属于诉讼活动。公证机构的公证活动一般发生在民事、经济纠纷之前,是为了预防纠纷,强化法律监督,减少诉讼。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则是在民事、经济纠纷发生后进行的,是为了辨明是非曲直,解决纠纷。(2)公证与诉讼活动的程序和工作方法不同。公证机构是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及相关的公证程序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审查、调查、勘验,现场监督和公证证明的。诉讼则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调解、裁定、判决和执行的。(3)公证与诉讼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除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外,只具有法律上
    2023-06-06
    20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律师对物证、书证以及证人证言如何审查与质证
    1.物证、书证的真实性首先应判断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2.物证、书证的合法性应着重审查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侦查人员经常通过勘验、检查、搜查方式提取、扣押物证、书证,对此证据审查,应当审查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3.物证、书证的关联性司法实践中,应着重判断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4.物证、书证的全面性要着重审查判断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与书证是否全面收集,避免遗漏。5.物证与书证的排除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的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
    2023-04-23
    500人看过
  • 公证与民事诉讼活动有哪些区别?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它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公证是在民事纠纷之前的非诉讼活动;民事诉讼则是民事纠纷发生之后诉讼活动。当事人不同。公证活动的当事人是同属申请人一方,不是对立状态的双方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权利义务上完全是处于对立状态的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不同。公证活动是根据国家公证法律和法规进行;民事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程序不同。公证活动的程序按照《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后果不同。公证活动主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从法律上加以确认,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而民事诉讼法则是通过调解或判决,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23-06-06
    429人看过
  • 书证和物证有什么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1、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2、特定形式的书证,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物证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要求;3、书证一般都有制作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主观动因,而作为物证的物体,并不具有这种特
    2023-05-01
    165人看过
  • 律师与非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区别
    一、律师与非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参与案件的阶段不同。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有权被委托参加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而非律师在此阶段无权接受委托;2、阅卷的权限不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或者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时,不需要经过许可;其他辩护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后才能行使该权利;3、会见与通信的权限不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时,不需要经许可;其他辩护人则须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后才享有这一权利;4、调查取证的权限不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有权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或其他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一权利;5、申请取保候的权限不同
    2023-06-19
    268人看过
  • 书证与证人证言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书证与证人证言的区别是怎样的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载体而存在的,并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证人证言则是指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一般是以口头方式表达的,并要求证人接受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询问和质证,对相关的作证背景作出回答,但若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因此,证人证言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书面证言和书证确有某些方面的相似性,但这是两种不同种类的证据,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书证是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其制作过程与有关案件事实相联系。而书面证言是证人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公安等司法机关所作陈述的书面形式表述。2、书证的内容因其载体的特定化而固定,而书面证言则有可能因主客观的原因发生变化,这也正是法院要求书证提交原件而对故意作伪证的人进行处罚的原
    2023-04-13
    4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物证特点
    刑事诉讼物证
    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特点? 【分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证据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相关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合法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 【解答】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点。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的相关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
    2024-01-05
    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而行政诉讼对于只能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是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诉讼主体不同,诉讼原则不同,证据制度不同等。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1.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进行举证。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区别在于:1.是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2.是
    2023-06-05
    430人看过
  • 勘验笔录与书证的区别
    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检验后制作的。(2)制作主体不同。书证一般是由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及公民制作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办案人员或人民法院指定进行勘验的人,执行公务依法制作的一种文书。(3)反映的内容不同。书证一般是用文字、符号来表达其内容,本身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是制作人主观意志的外部表现;而勘验笔录的文字、图片记载的内容,是对物证或者现场的重新再现,其内容不能有制作人的主观意思表示,完全是一种对客观情况的如实记载。(4)能否重新制作不同。书证不能涂改,也不能重新制作,要保持其原意;而勘验笔录则不同,若记载有误或不明确,可以重新勘验,并作
    2023-06-11
    217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书证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5-1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形式或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外部特征是指物品或痕迹的形状、大小、数量、颜色、新旧程度等;存在形式是指物品或痕迹所处的位置、环境、状态等;物质属性是指物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质、质量、成分、结构、功能等。刑事... 更多>

    #刑事诉讼物证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中书证的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4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书、各种各样的公、私文书、租赁契约、结婚证、房产证、商标、信件、电报、牌号、车船票、各种运输单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书证是用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的思想内容是通过文字、符号或者图画等表达的。交通事故中的各种医疗收费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属于书证。(注:1996年刑事诉讼法把书证和物证放在同一
    •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求解答?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检验后制作的。 (2)制作主体不同。书证一般是由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及公民制作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办案人员或人民法院指定进行勘验的人,执行公务依法制作的一种文书。 (3)反映的内容不同。书证一般是用文字、符号来表达其内容,本身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是制作人主
    • 刑事诉讼法关于书证的规定是什么?书证与相关的诉讼文件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书证的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以是图画或者其他可以识别的符号。其载体多为纸张,也有布类、金属、木材、塑料、石材等。记载的方式有手书、印刷、打印、雕刻等。不论表现形式是什么,书证必须是表达了一定思想内容的物品,而且这种思想内容必须能够为人们所理解,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虽然是一种书面材料,但是,如果它所
    • 怎么区别书证是什么与物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5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物证无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证据效力。 (3)物证是一
    • 刑事诉讼法人证物和法人证人有什么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4
      人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相关证认的证词,被告人和被害人的相关陈述。而物证一般指与案件相关的实物证明以及案发时期留下的印记等证明,相对来说更具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