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哪些救济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21:17 349 人看过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救济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未告知劳动者所从事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可能性增加救济方式: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拒不接受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者住所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不经体检,即安排劳动者从事可能患职业病的工作,或者与可能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解除合同,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的p>救济方式: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督促本单位对职工进行体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救济办法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警告、限期改正

5.用人单位不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检查p>救济方式:请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安排检查、警示并限期改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损害名誉权救济方法有哪些?
    一、损害名誉权救济方法有哪些?1.停止侵害当加害人正在对受害人实施侵害时,受害人得依法请求停止侵害。停止侵害适用于各种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对于已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权行为,不适用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的请求权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利害关系人提出。这种请求首先可以直接向加害人提出,以图迅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在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得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先行作出停止侵害的裁定。停止侵害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方式合并适用。如果侵害尚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可以单独适用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已经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停止侵害可以与赔偿损失或者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合并适用。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加害人的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有损受害人名誉的,受害人得请求消除
    2023-04-27
    358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
    2023-04-30
    85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
    2023-04-12
    331人看过
  • 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
    2023-04-22
    457人看过
  • 行政救济有哪些救济途径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其途径主要有二种:一、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二、司法机关救济——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一)概念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二)特点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4、行
    2023-05-01
    3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司法救济形式有哪些
    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行司法救济时,一般是分别援引民法典、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有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一)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民法典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其民事救济方法一般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中发出,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三)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责任。一、商业秘密保护(一)民刑并举,构筑综合防范体系。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
    2023-02-18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业主权益救济有哪些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4
      救济方式如下: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区分是非,而不是行政干预。如果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可以根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将纠纷起诉到法
    • 工伤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1.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民法典中业主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有以下几种救济方式: 1、协商。 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3、仲裁。 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
    • 职业病的职业病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
    • 安徽职业病鉴定方法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