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5:48 396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参与人进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陈述案情,进行辩论;

(二)变更、放弃或承认、反驳仲裁请求;

(三)申请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仲裁员回避

(四)请求调解、自行和解;

(五)接受裁决;

(六)申请执行;

(七)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申有财产、证据保全和先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参与人进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活动,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案情;

(二)提供证据;

(三)遵守仲裁秩序;

(四)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者调解书;

(五)按规定预交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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