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地役权期限设立地役权,双方应协商确定期限。当事人对地役权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事后补充约定。双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使用期限:在实践中,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能与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例如,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为20年,地役权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为30年。在这种情况下,最长的劳役期是2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有约定。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地役权的设立期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都有限制。因为地役权是附属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如果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地役权就会失去基础。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地役权在抵押实现的同时转让。你可以选择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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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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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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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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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最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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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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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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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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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集体土地有效期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4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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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出租期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集体土地出租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出租年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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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集体土地期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在我国大城市,承包集体土地期限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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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出租的期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集体土地出租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出租年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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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的期限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