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是其中一方违约,另外一方行使解除权。具体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所述。
1、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
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此外,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责于扶养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时扶养人对不履行合同存在免责事由,遗赠扶养协议也可被解除,扶养人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2、其次,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后,遗赠扶养协议由上述当事人继受,因他们的违约行为,也可导致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3、解除合同不是违约责任形式却可成为违约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分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其中法定解除在实务上最为重要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一、解除协议后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协议后尽管扶养义务须由扶养人生前持续地履行,但由于遗赠义务是于遗赠人死后一次性给付的,并不存在继续性契约所要求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地发生的情况。因而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继续性契约,而是“一时的契约”中的“分期给付契约”。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后也会发生回复原状的溯及效力。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应产生下列法律效果,首先,合同效力终止,即遗赠义务以及扶养义务不再拘束相关当事人;其次,合同当事人之间会产生回复原状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
受赠方没有履行遗赠抚养协议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吗?
252人看过
-
去哪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为什么要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76人看过
-
保姆遗赠抚养协议如何算
373人看过
-
遗赠方强行解除遗赠抚养协议要承担损失吗
107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314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社会组织抚养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吗
438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遗赠抚养协议如何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方法及效力是怎么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遗赠抚养协议解除方法如下:一、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
-
怎样解除抚养遗赠协议?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1抚养遗赠协议一般可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如果协议不成的,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协议解除抚养遗赠怎么写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5关于抚养遗赠协议解除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
-
抚养遗赠协议解除怎么写?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5关于抚养遗赠协议解除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
-
遗赠抚养协议解除的起诉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原告:董XX,女,汉族,19XX年9月16日出生,住太原市XXX街3巷12号,身份证号:140XXXXXXXX 原告:郝XX,曾用名张XX,男,汉族,19XX年7月7日出生,住太原市XXXX24号,身份证号:14011XXXX,联系电话:13503540882 被告:段XX,又名段建岗,男,汉族,19XX年7月24日出生,住太原市晋源区XXXXX,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董XX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