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死亡1人应该怎样处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8:23:59 159 人看过

一、建筑工地死亡1人应该怎样处罚的?

建筑工地死亡一人施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的民事责任,也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事故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造成的,所以是主要责任,属于违章指挥。直接责任者即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为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种。

1.直接责任者,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2.主要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3.领导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即单位领导,安全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施工方和建设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

二、发生事故应该怎样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建筑工作发生死亡情形的,那么所存在的责任方就是施工方或者是建筑方,一般需要按案件的情形来进行处罚,轻者给予民事赔偿,如果严重是会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起受罚的,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因第一时间采取救济措施,这样才能减轻自己的责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建筑工地死亡1人应该怎样处罚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怎么办
    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享受抚恤金的人应符合什么条件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到期工伤死亡单位会不会赔偿工伤死亡社保赔了单位不需要再赔了。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的。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职工工伤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2023-03-14
    63人看过
  •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一、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不能成立承揽关系。若乙方是承揽人(相应地,甲方是定做人),则乙方将
    2023-04-28
    315人看过
  •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应该怎样
    一、建筑工地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应该怎样1、建筑工地发生工伤的,工伤赔偿的责任如下:(1)、工伤赔偿的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2)、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二、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
    2023-06-17
    269人看过
  • 建筑工地死亡谁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
    2023-02-21
    397人看过
  • 工人在工厂休息期间死亡应该怎样处理
    1、工人死亡,要区分不同情况,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享受工亡待遇。如工作期间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亡,也享受相关待遇。2、如认为属上述情况,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亡,如能认定书,可享受相关待遇。七十岁老人在工厂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一)老人的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只能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2023-07-06
    401人看过
  •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协议的内容
    赔偿协议书甲方:广州市XX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乙方:刘XX,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黄XX,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8月7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20XX年8月7日死亡。刘三,男,19岁,身份证号码:410721XXX2173015,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父亲:刘XX,年龄:50岁,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母亲:黄XX,年龄:45岁,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除上述费用
    2023-02-28
    322人看过
  • 瞒报传染病疫情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处罚
    瞒报传染病疫情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瞒报传染病疫情致人死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隐瞒疫情是否构成犯罪隐瞒疫情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疫情,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恶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如何判刑?恶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判刑规则:1、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恶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的后果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
    2023-06-26
    245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死亡的赔偿是如何的?
    一、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死亡的赔偿是如何的?工人在工地突发急病死亡赔偿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
    2023-06-16
    320人看过
  •  怎样计算建筑工地伤亡误工费?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金额因具体情况而异,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时,赔偿金额应按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等赔偿标准也有相应规定。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金额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赔偿金额应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施工现场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的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费用支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根据残疾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自残疾之日起赔偿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
    2023-11-20
    84人看过
  • 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如何处理?
    一、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如何处理可认定未工伤,用人单位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的20倍,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况,家属可申请工伤认定,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什么资料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
    2023-06-16
    475人看过
  • 别人追尾死亡1人怎么处罚
    一、别人追尾死亡1人怎么处罚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具体责任比例区别对待。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致多人死亡判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被追尾对方死亡前车有罪吗看具体情况定。主要看发生追尾事件,前车有没有责任,没有责任或
    2023-06-16
    418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死亡赔偿有什么
    这种情况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以工亡待遇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2023-06-27
    478人看过
  • 东莞的建筑工人应该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东莞建筑工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受理机构:东莞社保局及分局申请条件:1、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且保险关系已经生效;2、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职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资料:1、《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保登记证明》;2、工伤认定申请表;3、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4、首次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鉴定书;5、受伤职工服务单位营业执照;6、受伤职工身份证;7、旁证材料,例如照片等;8、事故现场示意图;9、交通事故路线图(交通事故)。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审核资料——完成认定。
    2023-04-21
    144人看过
  • 在建筑工地工作死亡赔偿问题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2023-07-21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死亡一人的在建筑工地怎么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0
      建筑工地死亡1人对于施工方或建筑方需要承担起民事的责任,如果所存在的影响比较严重也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只要是属于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而进行操作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建筑工地死亡1人如何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建筑工地死亡1人对于施工方或建筑方需要承担起民事的责任,如果所存在的影响比较严重也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只要是属于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而进行操作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建筑工地出现死亡事故的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1
      本律师擅长处理此类案件,本律师建议:你们可以委托律师维权,最大程度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最好带上涉案的相关材料与律师当面详谈。可联系本律师维权,请来电详谈。
    • 建筑工地施工中有一人死亡请问怎么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1
      一般来说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责任。建筑工地死亡一人属于一般事故,处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会怎么处理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4
      施工队工人在建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伤亡,如果监理尽职尽心履行了监理安全职责,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监理安全职责,肯定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