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不一定是双方共同债务,如果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皆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更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对于债权人来说,如何来证明债务人婚前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是比较困难的。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类型主要有: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子,该房子共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生活的。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关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2、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
3、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人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到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和制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
(3)无论是实行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财产制,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
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364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与分居期间债务的区别
92人看过
-
分居期间为共同债务发生的债务有哪些
6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怎么处理
379人看过
-
分居期间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应该怎样认定
24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不是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
294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
-
-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债务部分为一方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1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则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双方因工作等非感情原因分居,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同居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同居期间债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2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是属于个人债务的,是不包括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