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哪些的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1:23:44 278 人看过

一、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哪些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的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伤残后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4.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基金中支付。5.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规定工伤享受待遇有哪些方面
    以下是国家规定工伤享受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
    2023-03-17
    433人看过
  • 工伤后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后应享受的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2023-02-23
    121人看过
  • 有关工伤处理的规定
    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
    2023-07-08
    392人看过
  • 关于工伤争议的处理问题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为7至10级的职工,因终止劳动合同与企业发生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委员会可裁决终止劳动合同,但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工伤残1至6级,依照规定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家居外,在领取抚恤金的当初,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案情,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计发伤者有关待遇,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经鉴定为伤残1至4级的,分别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90%、85%、80%、75%的标准,规定计发时间为20年;经鉴定为伤残5至6级的,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计发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2023-04-26
    295人看过
  •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处理办事须知
    受理事项:工伤职工就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发生争议受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条件: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提报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凭据;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或行政复议申请。办事程序: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争议,向参保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有关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受理和裁决。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向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收费情况:提出仲裁裁决的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有关收费标准执行。行政复议不收费。
    2023-06-10
    385人看过
  • 按照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离职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
    2023-08-05
    302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标准及争议的处理
    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计算标准列表,便于工伤职工查询所需资料。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2023-04-28
    123人看过
  • 工伤待遇停止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一、工伤待遇停止的情况有哪些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工伤能够享受什么待遇工伤享受的待遇有:1.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2.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4.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
    2023-10-25
    175人看过
  • 赔偿争议应依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着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程序解决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的程序办理。\该条规定明确了申请劳动争议处理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之间的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都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但又是解决劳动保障问题的两种不同法律制度。为明确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分工,做到分工明确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通过本条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保障监察在解决有关劳动保障问题时不能同时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1、按照规定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解决的,劳动保障行
    2023-06-10
    451人看过
  • 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
    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中就处理工伤争议的7个难点问题分别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是:(1)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和自杀行为。认定职工工伤,并不影响企业按规定对违章操作的职工给予行政处分。(3)司机在执行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属于无责任或少部分责任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确定其申诉时效时,不能一概将职工负伤之
    2023-05-01
    31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和职工如何处理工伤待遇争议?
    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
    2023-11-14
    375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方面需要考虑?工资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保险基金将向伤残患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治疗费报销、伤残津贴和伙食补助费。在停工留薪期内,患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按照伤残等级向患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治疗费报销。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康复待遇、护理待遇、残疾赔偿金、误工补贴、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药品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待遇包括工伤康复费、护理费;护理待遇包括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补贴包括误工费、工伤职
    2023-11-10
    337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52号)xx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请示》(新劳社字〔1994〕5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领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否通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第三人的问题。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在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范围内,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二、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裁决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职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试行办法》已对工伤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的支付主体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2023-04-29
    190人看过
  •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修订目的让新变化与现行制度衔接省区市自行制定具体办法现行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是人事部在1997年制定的。此次《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简称《规定》)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以解决新变化与现行制度的衔接问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化解人事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纠纷处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人事争议案件能够得到客观、公正、及时的处理,有效地化解人事纠纷,维护和谐的人事关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人事争议仲裁发挥更大作用。人事制度改革正在由单项改革进入到综合配套改革阶段,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经常出现人事关系的变更和解除,由此产生的人事纠纷不断增加。公务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的出台,要求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定相应跟进。这两部法律法规明确将聘任制公务员和军队文职人员的争议纳入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考虑到地方差异,《规定》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
    2023-04-28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与工伤待遇争议的解决方法,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工伤待遇】遭遇工伤待遇争议的解决方法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我国境因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对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追索工伤医疗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工伤引起
    • 工伤待遇争议怎么解决,有哪些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伤待遇争议怎么解决,有哪些保险待遇,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
    • 工伤待遇争议法院调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工伤待遇争议调解方案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既可以由会议庭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调解方案一般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法院不主动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但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法院提供调解的参考意见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有
    • 工伤待遇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工伤待遇争议处理程序是指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 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怎么解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5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