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处理:
(一)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二)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三)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一、涉外民法典律风险
1、长期分居,杳无音讯
有的人抱着能去国外的目的结婚,想以夫妻的名义办理赴外签证。由于签证一直遭到拒签,双方的感情开始破裂,后来逐渐失去联系。聚少离多的日子持续多年后失去了联络,只能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均为外籍,婚姻缔结地在国外,由于管辖权的限制,国内法院和所在国法院都不予受理,导致当事人无法离婚。
2、涉外离婚,相对复杂
涉外离婚如一方系外籍人员以及一方或双方居住在国外的,存在离婚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问题。不知道配偶下落,法院必须先行送达,送达没有回执则需要公告。一些国外当事人即使接收到了应诉通知和传票,也不理不睬。于是一个离婚官司持续一年半乃至更长的时间也属正常。除了费时,虽然我国与有些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但在实际送达过程中,当事人还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涉外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是外籍人士,国内一方在起诉时还需要将相关法律文件翻译成所在国的文字后再送达,而且必须在指定的专门翻译公司翻译,并由翻译公司盖章确认。高昂的费用也使一些离婚诉讼当事人难以承受。
3、财产分割,难以落实
另外,涉外离婚中财产分割也是较大的问题。按照国际私法原则和国家主权原则,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法律,也就是说夫妻在国外的房屋、门面之类的不动产,如果在国内离婚,需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果遇到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国内一方面临的争取自己财产的阻力则更大。同时,国内一方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对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的财产提供充分证据,致使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影响对国内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相关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对于涉外婚姻的处理比普通婚姻的处理要复杂,具体体现在管辖、时效等问题上。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内地结婚的,其结婚程序应遵守“婚姻缔结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的法律规定,一般应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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