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员拖着不给定损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4:53:17 309 人看过

定损员若是拖着不给定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证监会投诉,解决不了可以起诉。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南京:职业撞车族勾结定损员骗保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欣欣向荣的汽车保险行业,竟然间接“养肥”了这么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挂着某某汽修厂经理的头衔,雇着三五个“小弟”,每天从不同渠道接下破损车辆,再精心设计假事故现场骗取保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表示,眼下,混迹南京的骗保队伍还在不断扩大,汽修厂的丰厚提成是促使他们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平均一天“撞”3辆

记者假借修车之名,与其中一位小头目搭上了线。2005年入行的周风(化名),手上掌控着3个“小弟”。“我现在每天可忙了,昨天才‘撞’了两辆,今天又添了三辆。一开始给熟人、朋友帮忙,后来人托人,接的活儿越来越多。”言语间,透出几分得意:“你没保划痕险,补漆就得自己花钱,要不是看你的车况新,我就劝你再‘撞’一次,算在全车险里一起赔得了,保险公司我们搞得定,你不用花一分钱。”正聊着,从大门外开进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前大灯碎了,车头至车尾“拉”了一条长长的划痕。车上跳下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脸兴奋地嚷起来:“怎么样?撞得还行吧?”周风走过去,弯下腰用手摸了摸,点了点头:“可以了。等会还有辆尼桑,也是你去吧。”周风告诉记者,到他这来要求假撞的,多数是公车,因为撞了不心疼,偶然也接私家车,但车龄都在5年以上。

彼此交流撞车心得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职业撞车手平时聚在一起,最爱干的事竟然是相互交流撞车心得。小刘说,有一次,他撞完车回厂交差,却被其他几人嘲笑了一番,原因是“撞得太假了”。一个比他早入行的“小弟”心直口快道:“你看你那车撞的,前保险杠都掉下来了,侧面也被拉了一道口子,居然倒车镜没坏。一看就是故意在拐角处蹭的,骗不了定损员。”在小刘的一再恳求下,那位“前辈”透露了某条新建马路,让他晚上再去那边撞一次就行了。

“6月份世界杯赛期间,我们专挑几场凌晨进行的关键比赛去撞车,男定损员几乎都在看球赛,最烦接到报案电话,到现场马马虎虎看完了事,有的干脆不去,就让我们自己拍照片,这时候最好蒙混过关了。”小刘得意地说。

吃饭、洗澡腐蚀定损员

周风一天的另一项重要议程,就是约关系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出来“腐败”。吃饭、喝酒、洗澡、按摩,反正就是想尽办法让对方开心。“这个星期,我在外面吃了4顿,顿顿都是请这帮人。”周风说,有些小保险公司的定损程序本身就有漏洞,管理也比较松散,搞定一两个关键人物就可以了。在周风看来,除了撞得逼真外,宴请关系户也是很重要的步骤,这样才能“内外无患”。

汽修厂发工资、提成

费那么大劲,骗保一族的根本目的是得到利益,而这笔钱通常是汽修厂负责发放。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小头目与某一两家汽修厂老板以合伙人方式入股,可以采取按业务“抽头”或者年底分红的方式拿钱,而他手下养的“小弟”则按月发工资,每撞一辆车还有一定提成。由于一些小保险公司不要求在指定汽修厂修车,而只需要车主提供维修发票,事后报销,因此汽修厂漫天要价的情况并不少见。

配件差价大有人耍花招

南京一家财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骗保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车主自己撞的,或和修理厂联合起来请人来撞。如一个地方本来只有一个小划痕,但有时没有买划痕险,就自己往桥上、石柱子上撞,想让保险公司多赔点钱。保险公司给他的定损价按4S店的价格,那车主找个小修理厂,花不了这么多钱就能搞定,还能赚到点钱。第二种方式是职业的撞车手,比较恶劣的是买十多年前的老款车,如丰田跑车、老的凌志等,候在路上故意等新车违章,趁新车违章调头、压黄线时撞上去,到后来交警判新车全责,这些老车原装配件有的已经不生产了,这些配件哪里来?有时港澳地区有这些型号的报废车拆下来的配件还能管用,但原装配件和这些配件的价格相差很大,这些人就靠这差价挣钱。

对此保险公司也显得很无奈,有的时候感觉出是故意撞的,但苦于没有证据。定损员在勘查现场时能发现蛛丝马迹,如区别出老伤新伤,但要证明是否是故意,还是有难度的。

胳膊肘往外拐的定损员一旦发现就重罚

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说:现在是存在定损员和修理厂“相互勾结”的情况,双方有利益分成,但公司也要抓到证据才行。目前为了防范胳膊肘往外拐的定损员,公司开通了实时监控系统。当天的案子如拍下的照片、笔录及时传入系统,进行后台跟踪,跟踪人员如果感觉定损员没有把好关,就会介入。另外还有督察组的人进行暗访调查。一旦发现情节严重的涉及犯罪的当然交司法机关,如果发现露出端倪或有情况的会辞退,或报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备案,让这个人不能再进保险这个行业。

南京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偿。由于赔偿金额不多,上法庭又不值,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帮助解决,交警虽然只是调解,但他说话的分量与你说的肯定有不同。一、有关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
    2023-04-01
    33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偿。由于赔偿金额不多,上法庭又不值,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帮助解决,交警虽然只是调解,但他说话的分量与你说的肯定有不同。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1、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的方法。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二、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如
    2023-06-25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偿。由于赔偿金额不多,上法庭又不值,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帮助解决,交警虽然只是调解,但他说话的分量与你说的肯定有不同。二、有关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3-06-02
    330人看过
  • 车祸定损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定损完,对方迟迟不给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一、交通事故去哪里定损交通事故去价格主管部门定损。(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二)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三)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四)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
    2023-02-16
    245人看过
  • 保险公司迟迟不给定损怎么办
    一、保险公司迟迟不给定损怎么办(一)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定损(二)向保监会当地办公室投诉(三)可以直接起诉,申请定损,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进行赔偿(四)车损险条款中一般有以下约定:因保险公司的问题未定损的,可以在修复后,凭己方的损失清单与金额理赔。二、保险理赔纠纷怎么办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向保监办投诉、仲裁和司法诉讼等方式来处理:(一)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地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二)向保监会当地办公室投诉。如果保险代理人
    2023-06-16
    430人看过
  • 欠钱拖着不给怎么办
    一、欠钱拖着不给怎么办欠钱拖着不给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或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朋友借钱一直拖着不还可以报警吗朋友借钱一直拖着不还可以报警,报案是公民的权利,但对于单纯民间债务纠纷,警方不得进行干涉;如果因债务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等治安管理事件的,警方可以从中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对于民事经济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三、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
    2023-04-30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拖欠员工工资损失不给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4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企业拖欠员工工资需要在企业有钱后补偿,并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或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然,企业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申请破产。资产彻底清算后,有关部门将依法支付拖欠员工工资。
    • 公司损失老板拖着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工资应当按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第三十条、《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
    • 车位定金拖着不给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1)协商解决。就上述定金返还和赔偿责任,你可以出示你和对方沟通交流的录音录像、短信凭证等,证明对方有过错,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定金并要求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如果你们双方分歧不大,那么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对方对你进行赔偿即可。(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
    • 保险定损不给修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6
      汽车保险定损员对没有发生的修理事项定损的行为属于骗保(即诈骗)。汽车保险定损员对没有发生的修理事项定损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属于诈骗。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额较小的,则可予以治安处罚。同时,定损员与他人合谋共同骗保的,属于共同违法犯罪行为,要与他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 拖着不给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9
      关于法院拖着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还可以延长。 2、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