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0:06:15 218 人看过

一、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怎样的?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在判决之前存在羁押等情况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三、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所谓超期羁押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在当代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折抵刑期的情况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很多人认为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就需要严格的按照判决书当中的内容直接的计算刑期,不存在折抵刑期的现象,但这样的一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有些情况是下存在先行羁押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二节 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期徒刑的情形分为哪几种
    一、无期徒刑的情形分为哪几种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开展的从重、从快、从严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奠定了改革开放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从严处置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
    2023-04-15
    169人看过
  • 应该减刑的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
    2024-01-28
    193人看过
  • 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有几种
    一、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有几种依据《民法典》第568条和第569条,债务互抵有以下几种情况:(1)互负债务标的物同种、同质合同的订立是根据合同相对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促成的。但是合同订立后,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够履行完全,当无法完成合同时,合同相对人之间就可能会产生债的关系,当双方互负债务的时候,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抵销的。根据《民法典》第568条,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例如金钱、品质相同的家具等),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债务互抵(经合同约定,A欠着B有5吨精品黄豆,B欠着A3吨精品黄豆,那么这个时候A、B均可主张抵销这3吨的债务)。抵消的效力通知到对方即可生效,但是抵销不得附条件(接上例,若B发出通知说,若A在某日前给付2吨精品黄豆,那么其它3吨抵销)、不得附期限(如B对A发出通知,在某月某日,这3吨债务抵销)。但是依据《民法典》,涉及生命权的债不得抵销,如赡
    2024-01-28
    216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撤销缓刑情形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
    2023-08-03
    407人看过
  • 拘役缓刑折抵刑期比例是怎样的
    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刑期折抵的相关依据是怎样的?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
    2023-06-21
    187人看过
  • 留置折抵刑期有没有规定,留置的情形
    一、留置折抵刑期有没有规定关于留置折抵期的规定有,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批准。省级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二、留置的情形留置的情形有: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监察委留置的情形应当为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2023-06-25
    399人看过
  • 被行政处罚后判决刑期折抵情况是怎样的?
    一、被行政处罚后判决刑期折抵情况是怎样的?被行政处罚后判决刑期折抵情况是: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
    2023-06-03
    286人看过
  • 羁押折抵刑期适用情形有什么
    一、羁押折抵刑期适用情形有什么1、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3、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被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事犯罪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刑事犯罪是指实施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一定
    2024-01-14
    452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签订合同又后悔是属于违约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违约是要赔偿一定的损失,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2023-07-29
    404人看过
  • 关于刑事拘留折抵刑期的问题是怎样的?
    应当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以及其辩护人时常提出被告人被拘留、逮捕之前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如监视居住、“两指两规”等为何不能折抵刑期,本文就应当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略抒己见。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其手段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适当限制。它是一种强度基于取保候审和拘留之间的强制措施。在实践中有的执法部门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集中于特定场所,地点往往选择在便于控制的地方,如招待
    2023-03-06
    94人看过
  • 刑期的折抵一天折抵两天
    有一些案件在对立案侦查之前,就有可能对罪犯先行羁押,羁押期限有可能是14天,也有可能长达37天,在对罪犯作出量刑处罚之后,是否应该把在羁押的时间算在刑期内,有很多人,都会存在疑惑。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时候,在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刑罚之后不把羁押时间算在内的话,这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作为一名律师也要提醒各位,虽说在的时间可以算进刑期,但是这并不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身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应该做的行为。一、看守所一天抵刑期多久看守所一天抵刑期几天视以下情况而定: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2-23
    239人看过
  • 退货的几种情形
    一、退货的几种情形七天是指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买家在签收后七天内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第一种情况是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不想要了。第二种情况就是产品有质量问题,不愿意要了,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商品破损或残缺或本身质量问题;第三种情况是商品外包装、配件、吊牌完整;不能影响二次销售。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部分商品有特殊说明不能退换货的不能退换。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退货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
    2023-06-07
    196人看过
  • 以物抵债有哪几种情形
    以物抵债有下列几种情形:债务人单方面承担债务,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提出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以物抵债的材料信用发放部门向信贷管理部门、各级分行向上级行申请批准办理以物抵债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经营状况;2.担保人经营状况;3.贷款本息余额及质量状况;4.申请以物抵债的主要理由;5.以物抵债计划及其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6.抵债财产的构成、质量状况、权利归属、估价、变现能力以及变现计划;7.抵债财产的保管计划。(二)以物抵债申请表。(三)债务人上一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债务人最近一期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四)以物抵债协议。已经对抵债财产进行评估的,还须报送资产评估报告。《民法
    2023-08-12
    406人看过
  •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一、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
    2023-03-23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折抵刑期有三种情形,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其中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折抵刑期的包括哪些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3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 哪些情形涉嫌折抵刑期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9
      折扣刑期有下列情形: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管制的,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拘役的,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 土地抵押权消灭的几种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1、债务清偿。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或者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债务人的清算组织在债务到期后已经将债务清偿完毕,该抵押权自行消灭。 2、抵押物消灭。抵押物消灭主要有三种情况 (1)被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或者期限届满。 (2)被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 (3)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灭失。 3、土地抵押权实现。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抵押权人有
    •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行政的,应当抵折刑期情形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4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