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8:04:57 165 人看过

一、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移送管辖申请书怎么写

移送管辖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出生于1966年8月30日,无业,四平市铁东区海银花园小区11栋3单元202室,系肖蕴苓之女,肖蕴苓的辩护人

申请事项:

xxx、xxx被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北京是该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主要行为地。因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与该被敲诈勒索案有重大利害关系,请依法将该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理由:

一、xxx、xxx被指控敲诈了吉林市公安局和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在同一时期、以进京上访的形式,收取了铁东区法院6万多元。

铁东区法院作为被敲诈的受害人和被控告人,与被告人xxx、xxx有重大利害关系,审理此案不适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回避,应当将该案交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xxx、xxx被指控的寻衅滋事发生在北京的医院,北京是事件行为地。该案涉嫌敲诈的钱款是xxx、xxx在北京期间给付的或因进京上访给付的,北京是事件行为地。北京是该被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的主要行为地。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将该案交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xxx、xxx被指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和四平市铁东区政府,但卷宗中没有受害人的报警材料和立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xxx只表述收取了铁东区法院的钱款,即使在侦办过程中发现,也只能发现敲诈铁东区法院的事实。敲诈勒索案的案件来源不明,xxx、xxx认为是对访民的打击报复,强烈要求移送管辖。请将该案交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xxx、xxx被指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33.8万元,其中33.5万元是吉林省公安厅领导指示给付的。xxx、xxx被指控三次成功敲诈铁东区政府

1.5万元,三次全部是铁东区公安局的警察经手给付的。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的警察经手给付救助金,多年后,被指控敲诈公安局和政府,xxx、xxx认为是对访民的打击报复,四平市铁东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均是涉嫌本案参与者,强烈要求移送管辖。请将该案交回原事件发生地管辖。

既然法官说该案会公开公正审理,请对于是否移送管辖给予书面回复。如果不予移送请说明理由!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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