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5:54:49 437 人看过

第一,两者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不准备归还;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和使用公款,计划以后归还。第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通过侵吞、盗窃、骗取等方式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文件、账目等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现公共财产已经被非法侵吞;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是擅自决定使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或欺骗手段。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行动,因此可以通过查账发现挪用公款的事实。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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