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9:32:32 466 人看过

应当并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对于是同一犯罪的,正常进行诉讼,犯罪金额累计计算;对于是另种犯罪的,依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其次,会同原有罪名,予以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一、补充侦查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侦查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关于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补充侦查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还宜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侦查期间又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的,显然是需要对新的犯罪事实来进行一并处罚的,另外对地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无法进行判决的,如果是属于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是需要退回补充侦查处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网络犯罪侦查怎样实现
    网络犯罪应关注犯罪分子遗留的线索,包括身份信息和Ip地址来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一、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2023-03-13
    4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发现涉嫌异地犯罪怎么侦查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违法发现疫情不报刑事案件怎么办?负有报告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现疫情不报的,是犯罪。如果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而被法院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2023-08-07
    258人看过
  •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立案侦查
    被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撤销原处罚结果,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被管制的罪犯的义务是什么被管制罪犯的义务:1、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5、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023-07-29
    403人看过
  • 补充侦查中发现新罪需要做什么处理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的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补充侦查后案件会被如何处理?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
    2023-07-27
    233人看过
  •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何应对被发现的新罪?
    这段内容讲述了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被发现还有漏罪,这些罪行将会被移交给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会被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罪犯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被发现还有漏罪,那么这些罪行将会被移交给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会被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服 刑 期 间 新 罪 被 发 现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023-09-11
    167人看过
  • 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
    一、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难看出,即使法院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一次或者两次延期审理的建议,申请延长审限获得上一级法院批准,其程序仍稍
    2023-06-17
    193人看过
  •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被判刑如何处罚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整个案件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一、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应当调查其身份,自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侦查拘留期限,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补充侦查发现新罪应该怎么处理在补充侦查时发现行为人的新罪的,应这样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2023-08-18
    477人看过
  • 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假释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判刑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
    2023-02-08
    108人看过
  • 毒品犯罪侦查的国内外现状是什么
    国外研究现状。从国外研究来看,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控制策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通过加强毒品立法来控制毒品犯罪。此项研究认为毒品立法(尤其是加大对于毒品及其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控制毒品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主要措施,但实践证明其效果并不能够令人满意。二、通过加强毒品教育来控制毒品犯罪。从控制毒品使用和吸食者的角度来控制毒品犯罪的研究,其采取的措施主要集中在毒品教育上。从此项研究角度来看,青少年是最容易染上毒瘾的人群,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毒品教育是控制毒品消费的最根本的途径。三、通过对毒品犯罪集团的控制和缉拿来控制毒品犯罪。有组织的毒品犯罪(毒品犯罪集团)在毒品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四、通过改善社会经济环境来控制毒品犯罪。这一研究主要从毒品犯罪者的心理因素出发,把他们放在整个社会经济环境下,将高毒品犯罪率与社会失衡联系起来,认为家庭贫困以及犯罪者
    2023-03-02
    113人看过
  • 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审查起诉时发现能直接改吗?
    一、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审查起诉时发现能直接改吗?不能直接改,可以直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审查起诉的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
    2023-06-03
    251人看过
  • 毒品犯罪侦查技术发展
    毒品犯罪的侦查措施有:线人或者卧底,电话、网络监控,截获涉毒犯罪人员的通话,日常安全排查等等。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常用的侦查手段措施具体包括:1、线人或者卧底。这种人员危险性比较大,只是可以掌握内部情报,方便侦破案件。2、电话、网络监控,截获涉毒犯罪人员的通话、联系内容,进行布控抓捕。3、日常安全排查,尤其是重点排查可疑人员。常用的缉毒侦查措施和手段有:公开检查、搜查、跟踪、内线侦察、控制交付、金融调查等。贩毒案件与其它刑事案件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同,在使用侦查措施时要遵循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和依法使用侦查措施的原则。要具备预见案情发展的能力,择机采取破案行动,做到既能有力打击贩毒活动,又能够为扩大战果和顺利完成刑事诉讼创造有利条件。关于完善“网上追逃”侦查措施的建议1、通过修改法律确立“网上追逃”制度。“网上追逃”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侦查手段,实践证明成效是显著的。然而“网上追逃”
    2023-07-18
    378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的定义是什么?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经济犯罪侦查是否对视力有要求经济犯罪侦查对视力有要求。根据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岗位除外。法医、物证检查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财务会计、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爆炸排放、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虽然经济犯罪侦查是一个专业,从属于犯罪侦查。这个专业需要裸视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
    2023-07-05
    400人看过
  • 服刑的罪犯发现漏罪怎么办
    罪犯服刑时发现漏罪的办理:移交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然后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一、根据受贿数罪并罚情况受贿数罪并罚的情况主要包括:只要行为人犯受贿罪的同时又犯有其它的未经处罚的犯罪的,都应该与受贿罪一起处罚,适用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二、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就是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三、什么叫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及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
    2023-02-21
    302人看过
  • 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涉嫌犯罪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已涉嫌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已涉嫌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第五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发现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情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的,应当报告检察长。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情形,应当通知其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
    2023-04-21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罪可以延期侦查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经侦侦查发现有新犯罪如何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应当补充或者变更起诉,并对新罪进行一并处罚,特别是涉及到同一犯罪的,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认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情况而定。
    • 侦查羁押期限内发现新罪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对这种情况的并罚采取的是先减后并的原则,即用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犯的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犯罪分子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的判决确定的刑期之内。
    •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新的犯罪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侦查期间发现新罪行怎么量刑羁押期限是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 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对于该条的适用,要把握一点: 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