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如何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00:00:25 433 人看过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具体人或者物。从类型上看,犯罪对象包括物体和人体两种。

物体是指货币、物品等一切具有价值、归属关系的东西,按其归属关系可以分为国家所有物、集体所有物、混合所有物、个人所有物;

按其存在形态可以分为货币、实物、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与不动产等。

人体是指人的身体,受犯罪行为作用主要表现在其生命、健康、名誉、安宁等受到损害或胁迫。犯罪对象不同于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用之物。

犯罪所得之物,是指犯罪人通过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物品,即赃物,如受贿罪中受贿人收受的财物即为犯罪所得之物。

犯罪所用之物,是指犯罪人进行犯罪活动所使用的金钱或者物品。如进行走私犯罪所用来运输走私货物的汽车等交通工具等即是。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如脱逃罪;有些犯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特定的对象,如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特定的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就是使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发挥的有利的作用和效能。具体而言,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的有力作用和效能。在计算机应用的各个领域,其具体的功能也体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网站服务器,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网页浏览,数据库后台管理,比如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主要是对储户的个人帐号进行管理等。为此,在具体认定犯罪对象时,不能一概而论。

三: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

我国刑法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表现形式采取的是列举法,分为三款进行列举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是指使用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方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删除操作

所谓删除,是指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删除可以分为物理删除和非物理删除。物理删除指使用物理损坏的方式进行,比如对硬盘进行物理损坏,或者使用干扰信号损坏计算机的电子设备,使其不能正常工作。非物理删除是指使用计算机命令程序进行删除,一般是借用操作系统界面,如在windows2000,windowsxp或者在ms-dos,nix操作系统下利用命令进行删除。一般删除的命令有format(格式化),delete(删除)或者利用损坏硬盘分区表的方式使硬盘内容全面丧失。

修改操作

所谓修改,是指改动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行为。具体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可以利用对网络的设置进行修改,使没有权限的计算机能够访问到保密信息,或者对自己的个人帐号进行修改,比如对银行的数据库进行修改,使自己的帐号存款金额增加,或者对部分程序段进行修改,达到其他目的。

增加操作

所谓增加,是指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增添以前没有的功能,如对软件程序中的代码进行增加,比如加入一个超级管理员的程序段,这样就可以利用远程对计算机某种系统功能或者数据库实现全面控制。

干扰操作

干扰是指除了前面列举的几种操作之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能产生影响的行为。比如利用程序,网络服务器进行不间断攻击,如不断地发送数据包,从而导致网站服务器资源耗尽,使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导致瘫痪。最典型的是雅虎网站服务器遭受攻击时,每秒钟要处理来访电脑发出的1000M位的信息量。其攻击方式是黑客用欺骗手段指令大量电脑同时访问雅虎网站。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在本款的规定中,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是被破坏的对象。该行为可以有三种选择性行为方式,即删除、修改、增加操作,只要行为人实施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方式,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的两种或者三种方式,也按照一罪处罚。

所谓的计算机数据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播的信息,其定义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计算机数据是指以物理的方式存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用二进制代码表示的计算机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程序运行过程中所处理的全部信息资料。狭义的计算机数据是指除了计算机程序以外的信息。在刑法第286条规定的应该指狭义的计算机数据。

所谓的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和文档。代码一般都是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比如forx=1to10,y=x*x等。而计算机应用程序,是计算机应用程序的设计人员为了解决用户的应用问题而编写的对数据进行操作或者运算的程序以及编译这些程序后形成的执行代码。

计算机应用程序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和计算机应用软件联系起来。比如经常使用的人事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等。

删除、修改和增加操作直接破坏了数据和应用程序的真实性,有时可以造成计算机的瘫痪。比如在应用程序中加入一段死循环代码,设置当用户进行某种操作时,启动该代码段,死循环的代码就会造成计算机的资源耗尽,最终瘫痪或者死机。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计算机病毒的产生是计算机技术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社会信息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产生的背景是:

(1)计算机病毒是计算机犯罪的一种新的衍化形式

计算机病毒是高技术犯罪,具有瞬时性、动态性和随机性。不易取证,风险小破坏大,从而刺激了犯罪意识和犯罪活动。是某些人恶作剧和报复心态在计算机应用领域的表现。

(2)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危弱性是根本的技术原因

计算机是电子产品。数据从输入、存储、处理、输出等环节,易误入、篡改、丢失、作假和破坏;程序易被删除、改写;计算机软件设计的手工方式,效率低下且生产周期长;人们至今没有办法事先了解一个程序有没有错误,只能在运行中发现、修改错误,并不知道还有多少错误和缺陷隐藏在其中。这些脆弱性就为病毒的侵入提供了方便。

(3)微机的普及应用是计算机病毒产生的必要环境

1983年11月3日美国计算机专家首次提出了计算机病毒的概念并进行了验证。几年前计算机病毒就迅速蔓延,到我国才是近年来的事。而这几年正是我国微型计算机普及应用热潮。微机的广泛普及,操作系统简单明了,软、硬件透明度高,基本上没有什么安全措施,能够透彻了解它内部结构的用户日益增多,对其存在的缺点和易攻击处也了解的越来越清楚,不同的目的可以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目前,在IBMPC系统及其兼容机上广泛流行着各种病毒就很说明这个问题。

所谓计算机病毒是指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计算机破坏性程序,是指隐藏在可执行文件中或者数据文件中,在计算机内部运行的一种干扰程序,这种破坏性程序的典型就是计算机病毒。制作计算机病毒,是计算机操作者故意设计、制作一种具有破坏性的特定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包括复制病毒的行为。传播计算机病毒是将上述病毒以各种方式输入计算机,使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将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变更、删除、毁损、分解,最终使计算机系统失灵或崩溃的行为。比如最近经常出现的Worm.Roron蠕虫病毒,冲击波(Worm.Blaster)蠕虫病毒,劳拉病毒,硬盘杀手病毒等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此外,对于非病毒,但是具有破坏性的程序也属于该范畴。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算机犯罪相关文章
  • 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该如何认定
    一、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二、该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三、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98人看过
  • 犯罪对象招摇撞骗如何判刑?
    犯罪对象招摇撞骗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国家工作人员的身分或职务进行欺骗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管理活动,这是区别于诈骗罪的基本特征。本罪主要特征:(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管理活动,这是区别于诈骗罪的基本特征。(2)主观上出于故意,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如为了骗取某种职位、政治待遇、荣誉待遇,或者为玩弄妇女而骗取爱情等。不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而冒充的,不构成本罪。(3)客观上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工作大员冒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一、招摇撞骗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
    2023-04-06
    391人看过
  • 绑架罪对象错误如何处理
    绑架罪对象错误仍然按照绑架罪进行定罪处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一、未成年人绑架他人勒索钱财构成什么犯罪未成年人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构成绑架罪,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绑架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控制他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胁迫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二、被绑架人身体没伤算绑架罪么被绑架人身体没伤算绑架罪。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三、绑架致人死亡判什么罪?绑架致人死亡的定绑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
    2023-06-24
    376人看过
  • 缓刑执行对象的犯罪记录如何?
    缓刑是有案底的,缓刑是指一个人过去犯罪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前科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前科的记录,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和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不执行,并予以公告。被判缓刑的人有案底吗被判缓刑的人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形式案件,刑事处罚。那么法院肯定会留下犯罪记录。只要是犯罪记录都会被永久保存,并且不能消除。缓刑是一种法律宽恕的判决,它主要针对犯罪情节较轻和影响一般的罪犯(暴力犯罪除外),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只是不用进监狱服从而已。但是你要接受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的综合监管与考察,随叫随到不能离开当地,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考
    2023-07-01
    229人看过
  •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有何异同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条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条件。3、任何犯罪都会是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2023-05-01
    181人看过
  • 对贿赂犯罪对象应作扩大解释
    我国刑法理论对贿赂犯罪对象的内容和范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说法。笔者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我国刑事立法有些滞后,现代的受贿形形色色,手段越来越隐蔽,变通的花样日益翻新,刑事立法对贿赂的范围解释过于狭窄,必须对贿赂的内容和范围作扩大解释,以适应同贿赂犯罪行为斗争的需要。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把贿赂基本上规定为财物,相关条文虽然用语不同,但都是指有形财产。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也是因为出于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学界对贿赂的范围曾展开过热烈而富有现实意义的讨论。至于贿赂的具体内容,刑法学界有财物说、金钱估价说和需要说或非财产利益说三种观点。第一,财物说。认为,“刑事立法规定贿赂的内容指财物,具体明确,便于执行。如将贿赂内容解释为包括不正当利益则笼统抽象,会给守法执法带来困难,进而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可避免会产生扩大化的
    2023-06-11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计算机犯罪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犯罪对象如何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4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 如何认定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7
      侵犯财产罪犯罪对象的认定标准如下: 1、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 2、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 3、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
    • 运输毒品罪犯罪对象如何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 伪造货币罪犯罪对象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5
      伪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是货币。这类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外币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货币,既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货币,还包括可在中国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英镑等,以及在中国尚不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如卢布等。
    • 犯罪对象是什么意思,刑法对象是犯罪对象吗,犯罪对象的意思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我国现行的刑法学教科书几乎都赞成这一观点:即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犯罪客体是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