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应该怎样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7:20:36 270 人看过

一、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应该怎样确定?

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婚内财产。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如果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是可以选择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的,法院的确定都是由被告住所的所在地来确认管辖法院的,而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法院都是有一定的分割原则的,一般都是男女均等分割。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现在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应该怎样确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后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何确定管辖
    一、民法典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何确定管辖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涉及不动产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婚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
    2023-06-19
    341人看过
  • 2023年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离婚债务应该怎样分割
    一、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债务应该怎样分割?(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
    2023-06-17
    277人看过
  • 结婚几年后又离婚,应该怎样分割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予分割财产,夫妻在离婚时才会分割财产。双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民法典对财产分割怎么规定的?民法典对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二、男人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男人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三、民法法规定离婚财产
    2023-06-27
    252人看过
  • 起诉分割夫妻财产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内个人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21
    386人看过
  • 共同财产分割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共同财产分割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为: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通常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由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被告住所地与不一致的,由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婚姻登记地通常
    2023-03-10
    428人看过
  • 同居分手后的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处理
    同居分手后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一、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者归属情况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二、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同居分手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同居是指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
    2023-07-31
    130人看过
  • 离婚财产是国外的店面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财产是国外的店面应该向店面所在国的法院递交诉讼状,分割国外的店面也应该以国外的法律制度为准,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确定依据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2-23
    83人看过
  •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借款人刑拘了放贷人可起诉吗借款人刑拘放贷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被刑拘,一般来说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只是起诉地点要变,一般来说民事诉讼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不过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侵权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
    2023-06-24
    459人看过
  •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诉讼费应该谁给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一、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
    2023-03-24
    343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法律规定)
    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二、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023-06-04
    279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应该在多久内完成
    离婚后房产分割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民事执行监督的办案时间是多长民事执行监督的办案时间如下:1、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2、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3、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4、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的审查期限,依照规定执行。二、交通事故判决有强制执行期限吗强制执行有期限限制,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执行也有期限限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
    2023-06-23
    356人看过
  • 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应该如何确定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一、法律规定离婚案是自诉案件吗法律规定离婚案不是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
    2023-03-11
    66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分割管辖权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房产分割方式有: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一、房产起诉再写下析产法院会如何分割起诉房产分割法院的处理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二、房屋分割协议签订需要注意什么房屋分割协议签订需要注意: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处理;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综合分析出资人、出资份额、
    2023-03-11
    186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债务应该怎样分割
    一、破产案件中债务应该怎样分割破产案件中债务应该按照下列顺序来偿还: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3.企业所欠的税费;4.偿还企业的普通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
    2023-05-22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后财产分割如下: 1、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或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 更多>

    #婚后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应该如何确定管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到没有管辖权的起诉后,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 在案外男女离婚财产分割的数额应该怎么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6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 分割财产纠纷的管辖权与范围怎样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9
      1、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
    • 现在竞业禁止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1、因竞业禁止纠纷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如果企业从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的角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应当作为劳动纠纷处理;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2、若企业以违反竞业禁止为由起诉新用人单位不正当竞争,此时违反竞业禁止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应作为不正当竞争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
    • 夫妻离婚时怎么确定财产分割的管辖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7
      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