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0:43:43 349 人看过

一、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特别法人是非营利法人吗

特别法人不是非营利法人,二者是并列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的概念

特别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特别法人相关文章
  • 民事特别程序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民事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七十九条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第一百八十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第一百八十一条起诉与管辖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
    2023-04-11
    224人看过
  • 特殊累犯前后罪的相关规定
    一、特殊累犯前后罪的相关规定(1)前后两罪没有5年间隔的限制;(2)前后两罪没有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前后两罪仅限于三种罪之一,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可见,特殊累犯的规定,新法比旧法要重,但如前所述,在发生溯及力问题时,也应适用新法。二、累犯的分类类型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其中,后者又称特殊累犯。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共同点是: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都应从重处罚、都不得适用缓刑、都不得适用假释。但请注意: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都可以适用减刑(当然,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应该限制减刑)。此外,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在发生刑法溯及力问题时,一律适用新法,即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三、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
    2023-06-15
    37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的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二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2023-06-21
    226人看过
  • 专利减刑的相关规定及特点
    专利可以减刑,特点是: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3、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4、减刑既包含实体法上的内容,也具有程序法上的内容。犯罪分子发明专利可以减刑吗犯罪分子发明专利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和《监狱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服刑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可以得到减刑等奖励。因为如果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算是立功表现(按专利产生的效益、贡献大小可获得如重大立功,立功,或者嘉奖、表扬等),有立功表现就可以作为减刑的必要条件、减刑幅度计算的依据,但不是充分条件,为此申请专利是可以得到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
    2023-07-04
    448人看过
  • 工伤相关特殊规定列举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先后犯的特殊情形所谓先后犯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极为接近的时间、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先后实施同种犯罪,而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只能由各人分别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
    2023-07-16
    360人看过
  • 人才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人才租赁有如下的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人才租赁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人才租赁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人才租赁单位与被租赁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租赁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租赁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人才租赁单位应当与被租赁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租赁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人才租赁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人才租赁单位租赁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人才租赁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人才租赁协议。人才租赁协议应当约定租赁岗位和人员数量、租赁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人才租赁单位确定租
    2023-06-09
    378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逃避商检的特别规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不在这一范围内的商品的擅自销售、使用的行为,不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是针对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结果而言的,即行为人对这种结果应当预见但因自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其有可能发生,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发生了这种严重危害结果。构成逃避商检罪罪的条件包括哪些?构成逃避商检罪的条件应当有: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
    2023-08-12
    4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特别法人是指哪些?
    一、特别法人是指那些?《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纳入特别法人的这四类组织在不同意义和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公益性或者公共性。赋予它们以特别法人资格,体现了我国民法在处理民法与公法、政府与市场关系上的新考虑。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及其机关法人的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政府一方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属性、争端解决渠道及其社会投资者的信心,都会产生影响。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二、法人类型包括哪些?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
    2023-08-02
    285人看过
  • 到别人单位要赌债违法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到别人单位要赌债违法吗到别人的单位追讨赌债的,如果没有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一般不构成违法,如果破坏单位生产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
    2023-04-19
    238人看过
  • 有关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1、有关军婚的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2、不予受理的情况(1)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重庆禁止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感情未破裂;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二、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
    2023-06-23
    317人看过
  • 关于外国仲裁的特别规定
    涉外仲裁委员会
    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六十六条外国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外国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外国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任命。第六十七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贸、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国人中指定仲裁员。第六十八条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十九条涉外仲裁,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也可以在笔录中注明要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可以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条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裁定撤销。第七十一条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2023-05-07
    318人看过
  • 有关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有关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统一、规范全国限速标志;提高限速值,重点解决限速“忽高忽低”;限速标准新调整,有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有关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
    2022-07-02
    466人看过
  • 查询案底的相关规定相关规定
    《犯罪记录信息管理及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一、入职有案底可以查到吗公司可以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应聘者要如实填写,公司无法查询公安机关的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就是说
    2023-06-22
    464人看过
  • 提前退休的特种作业相关规定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余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按照上述这些条件的要求,即可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按照规定在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达15年以上,即可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一般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特种作业证复审是3年还是2年一、特种作业证复审是3年还是2年1、特种作业证复审是3年,不是2年。证书有效期限为六年,特殊工作人员作业证每三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复审须报名参加知识升级学习培训,考试成绩达标后,进行办复审办理手续。2、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2023-07-1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 更多>

    #特别法人
    相关咨询
    • 特别程序诉讼费的相关规定是哪些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民事诉讼,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得减免诉讼费用的以外,都是要收费的,不管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还是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等等。
    • 法律规定中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规定中特别授权指的是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反诉;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 收养关系的特别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那么形成收养关系的特别规定都有哪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
    • 根据相关规定特别累犯的条件是如何的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和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相邻关系是指房屋相邻的人要按照双方生产、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去处理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是需要事先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