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大件路北段三河场收费站迁回原址收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01:25 289 人看过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文号:川交发[2006]72号

发布日期:2006-12-27

执行日期:2006-12-27

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成都市交委、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撤销三河场收费站的请示》(成交[2006]884号),成都市政府已决定停止城北出口高笋塘至三河场段8.652公里段收费。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都城北出口高笋塘至三河场段8.65公里于2006年12月31日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后,你司经营管理的三河场至广汉段27.7公里路段由现2209K+972M迁回至2207K+592M处收费,站名仍为三河场收费站,收费标准按部颁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具体为:

车型标准站名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五类车三河场收费站4.008.00

12.00

16.0020.00

注:

(一)车辆分类:

一类客货车: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二类客货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三类客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四类客货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五类货车:15吨以上货车。

(二)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三)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按分类划分的第二类车型标准收费。

(四)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

(五)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按《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重量在20吨(含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成组(捆)大型货物,其通行费按:车辆类别通用费+(超过20吨的实际吨位数乘一类车收费标准)=总收费额收取。

(六)装运2只20英尺或40英尺标准集装箱的运输车辆,其车型类别分别上靠一个类别收费。

(七)卧铺车与普通客车座位数对应划分类别。

(八)拖拉机按核定吨位计量分类收费。

(九)以上车辆不分空、重车,以行驶证核定吨(座)位为准。

(十)20-30座客车临时降低一个类别收取车辆通行费,即由三类车型降为二类车型,实施时间至2009年4月9日止。

二、三河场收费站迁回原址的收费从2007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请作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正常的收费秩序。

特此通知。

2006年12月27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驶证相关文章
  • 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大型载货类汽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物价局,省公路局: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调整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方式、政策的要求,为降低合法装载车辆运输成本,减轻运输企业负担,提高多轴大型车辆在运输市场的竞争优势,促进“大吨小标”车辆的复标,经研究决定,降低20吨以上的大型载货类汽车养路费征收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核定载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型货车养路费,其20吨以下(含20吨)的部分全额征收,超出20吨以上的部分减半征收。二、对于享受上述征收政策的大型货车,仍可按照《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包干缴费。三、已经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享受减征优惠的其他车辆(包括交通专业车辆、全挂车、散装水泥车等)中20吨以上的大型载货类汽车,在优惠期内不得重复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四、国家出台新的养路费征收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五、各地接通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及
    2023-06-08
    168人看过
  •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供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近几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工作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体系,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坚持落实和完善各项住房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并明确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加强经
    2023-04-22
    175人看过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08-2-2执行日期:2008-2-2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1月26日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要求春节前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的通知》(发改电[2008]27号)精神,决定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减免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征收,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的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08年2月5日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各地要继续抓好《关于全面清理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各项措施的落实。二OO八年二月二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
    2023-06-07
    478人看过
  • 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发布《河北省道路沥青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量控制及单价第三章费用组成及费用分配第四章质量控制及职责第五章管理程序及职责第六章奖罚第七章附则各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冀交公字[1998]261号文《关于对道路沥青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的通知》要求和省厅8月20日在廊坊召开的“全省道路沥青材料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将《河北省道路沥青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省厅公路局。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河北省道路沥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道路沥青材料的管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规范市场、发挥整体优势,适应全省公路建设、发展和市场的需要,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沥青材料作为公路建设所必须的主要材料,其存放、运输需要有专业储运设施,检验手段比较复杂,必须实行科学的规范管理。第三条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为全省沥青材料管理的主管部门。第四条道路沥青管理为两
    2023-06-08
    341人看过
  •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制定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05]181号)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省交通厅对崇溪河至遵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查,经请示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崇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崇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每吨公里):一、二类车:0.55元;三类车:0.45元;四类车:0.35元;五类车0.30元;六类车0.25元。崇遵高速公路各区间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二、车辆通行费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收费车辆类别划分》核定,收费系数为:1:2:4:7.5:9.4:12.5.一类客货车每车公里为0.55元
    2023-06-08
    398人看过
  •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交通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受损路产得到及时、有效的养护维修,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公路法》、《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2号)的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测算,现将我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费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高速公路路产赔偿费标准包括:1、挖掘、占用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2、损坏高速公路构造物赔偿标准3、损坏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赔偿标准4、损坏高速公路收费设施赔偿标准5、损坏高速公路花、草、树木赔偿标准二、收费范围和对象:1、因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的责任人;2、经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需要必须挖掘、占用、利用高速公路路产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三、对故意损坏或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占用、利用高速公
    2023-06-08
    428人看过
  • 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房地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9〕29号)精神,活跃和发展我省房地产市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收费行为,现就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心)的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心)是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设立的为房地产权利人提供交易活动、信息服务和代办房屋产权审查、登记的固定场所。房地产交易活动必须在交易市场(中心)内进行。二、房地产交易活动系指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等行为。凡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心)进行交易的房地产权利人均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综合服务费。三、房地产交易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1.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含交换、继承等),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以成交价为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稽查内容第三章奖励与处罚第四章附则省公路管理局各市、州、县(市)交通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路、桥、隧收费站点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有效地遏制贪污票款行为,树立良好的收费工作人员形象,现将《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吉林省车辆通过费收费站管理办法〉(吉交发[1994]6号),加强对全省路、桥、隧收费站(以下简称收费站)的管理,强化稽查力度,有效地遏制私贪票款现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收费站的主管部门(指省公路管理局直接管理收费站的市、州、县(市)交通局、公路处、公路段及股份公司、下同)应配备专、兼职稽查人员,负责车辆通行费收缴的专项稽查工作。第三条各级收费站主管部门的稽查人员,有权对全省各收费战进行稽查。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须三人以上
    2023-06-08
    187人看过
  • 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文号:冀财综字[1995]第77号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我省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时收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收费项目及标准1.报名费每人五元;2.考核鉴定费分专业(工种)每人按附表规定标准收费;3.职业资格证书费每本4元。上述收费主要用于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审查、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费用;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费用;职业资格证书等事业费支出。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处)收费项目及标准1.管理服务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属省管理的特殊工种高级工所收取的考核鉴定费的20%上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属市、地管理的工种和等级所收取的考核鉴定费的10%上交所在市、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属于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其收取的考
    2023-06-06
    404人看过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的通知内容有哪些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为了规范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和保险公估机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保险法》和《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河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交通事故损失鉴证、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损失评估收费统一规范如下: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执业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保险公估机构,以及外地来冀执业的相应机构,提供交通事故车辆及相关物品损失评估、鉴证服务,收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二、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按损失评估、鉴证额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收费标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3%,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收费费率2%,30万元以上收费费率1%。收费起点为200元(涉及非机动车辆的为100元),每起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总额最高为10000元。三、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标准中包含了现场勘验交通费、损失部位简
    2023-05-05
    433人看过
  • 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6年5月1日起执行。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映。省交通厅1992年制发的原《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浙交[1992]326号)同时废止。浙江省水路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为加快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水运交通不适应状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浙政[1992]28号)中开征水路货运附加费的决定,为收好、管好水路货运附加费,在试行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一、征收范围:凡在我省境内和进出我省沿海、内河的水路运输货物,由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缴纳水路货运附加费。交通部所属航运企业船舶(范围按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承运的货物除外。下列货物免征水路货运附加费:(一)从国外直接进口或出口国外的货物;(二)邮件(不包括邮政包裹)、按客运手续办理的行李包裹;(三)船舶随船自用的
    2023-06-08
    278人看过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规划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8-1【实施日期】2002-8-1【发布单位】湖北省物价局【文号】鄂价房服[2002]146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为确保城市科学规划,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城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0]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去年以来的试点情况,经研究,现就城市规划咨询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咨询费是指城市规划报建中心(中介机构)充分利用城市规划专业信息以及专业知识,接受委托,代理建设项目申请,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论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论证等技术服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收取规划咨询费。二、规划咨询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当前,各地城市规划报建机构开展城市规划咨询
    2023-06-10
    479人看过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鄂价费字[1999]190号省司法厅: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我省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鄂司发函[1999]8号ぉ收悉。鉴于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发(1999ぉ496号文件批准立项,现将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律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同意我省1999年律师资格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80元/人。二、上述收费标准已包括上交国家的各项费用,为最终标准,各地各部门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三、收费单位收费前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2023-04-24
    429人看过
  • 河北省物价局、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旅游价格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物价局、旅游局发布文号:冀价检字[2000]12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旅游局:为了维护消费者和旅游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计价检[2000]282号《关于开展全国旅游价格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我省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很快,旅游市场不断扩大,旅游消费不断增长,开展旅游价格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对于更好发展我省旅游,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各级物价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价格检查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把旅游价格检查落到实处,维护消费者和旅游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二、要检查到位,重点突出。这次旅游价格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安排部署,由各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范围、重点和检查时限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通知规
    2023-06-07
    405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驶证
    相关咨询
    • 关于四川省道路交通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2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二)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四)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
    • 四川四川四川四川省四川省四川加班费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1
      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平时加班工资=1770÷21.75天×15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按1770底薪来算:1、平时加班一天工资=1770÷21.75天×150%=1222、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工资=1770÷21.75天×300%=2443、休息日加班一天工资=1770÷21.75天×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6月16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
    • 四川省四川省大邑县交通违章车多少钱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4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3-9阅读:112次【字体:大中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一、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弹性较大,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