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1:51:16 476 人看过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

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即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民事诉讼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8、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和受理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企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事争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符合当事人主体资格;

2、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3、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4、管辖正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什么情况才不立案
    一、劳动仲裁什么情况才不立案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二、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还有哪些方法维权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应当受理,如果不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4
    4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该条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定可以看出,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
    2023-06-24
    318人看过
  • 行政仲裁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一、行政仲裁的含义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二、行政仲裁的法律效力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
    2023-02-09
    24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签订仲裁协议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仲裁协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仲裁协议,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仲裁协议无效。(二)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该范围,仲裁机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有啥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如何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2023-03-06
    340人看过
  • 什么情况劳动监察转劳动仲裁
    一、什么情况劳动监察转劳动仲裁劳动者证据不足的,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
    2023-05-29
    153人看过
  • 何处受理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劳动仲裁后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023-03-13
    7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劳动仲裁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纠纷;(2)因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异议纠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之间的纠纷,帮工、学徒工(6)农村合同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通知:1.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即使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尚未提出的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无根据的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建议由专业人员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允许或者指定的期限以外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请求的,可以在仲裁
    2023-05-07
    164人看过
  • 劳动监察什么情况不受理
    一、劳动监察什么情况不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此纠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予受理。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如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就不能再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2023-05-10
    463人看过
  • 因证据不足不受理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证据不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也能立案:在劳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立案后再依法收集更多的证据。一、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条件:1、申请人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2、规定的时效内;3、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4、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6、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二、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
    2023-03-14
    391人看过
  • 诉前劳动仲裁情况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在提起诉讼前,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仲裁费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争议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后,方可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必须先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缴纳仲裁费。注: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不同,仲裁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一般按案件收取,随当事人人数不同而不同;仲裁费一般按实际费用计算根据《劳动合同鉴定费和劳动争议
    2023-05-07
    12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情况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
    2023-03-31
    47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怎么样不受理2023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仲裁怎么样不受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劳动仲裁怎么样不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3-06-16
    34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对投诉情况不满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期限如何规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二、工资要不到找什么部门要劳动者要不到工资的,可以找下列部门维权: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法
    2023-03-26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重庆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会受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此,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劳动仲裁不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
      不受理,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管辖,如果是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 劳动仲裁不处理的六种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4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
    • 啥叫劳动仲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3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具体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 仲裁委不受理民工劳动仲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就本案来说,仲裁委的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老涂与皇二(老板)是承包关系,那么民工与老涂是什么关系?难道也是承包关系?现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机已丧失。 对于18名民工来说,不存在工程承包的问题,民工要的是工资,而不是工程款,工程的承包关系只存在于工程发包方和工程承包方。因此,对于民工讨要拖欠工资来说,只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而不存在工程承包关系。当然,就现在来讲,就是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