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移送法院后能否申请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33:14 301 人看过

可以,行政诉讼中止的依据是原告已经去世,现在需要等待近亲属的意见,看其他近亲属是否要继续参加诉讼活动,原告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还没有确定具体的代理人,一方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的事由没办法参加诉讼了或者是有些法律问题需要确认的。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行政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法院能否自行移送管辖呢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法院移送管辖不服如何处理对法院移送管辖不服的处理: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
    2023-07-26
    187人看过
  • 行政案件移送公安行政调查中止吗
    一、行政案件移送公安行政调查中止吗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二、行政诉讼的申诉范围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
    2023-03-06
    79人看过
  • 行政机关能否主动变更行政许可申请
    一、行政机关能否主动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第六十九、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可以撤消和注销的几种情况及限制条件,并确立了行政机关由于撤消行政许可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二、人民法院可以变更行政许可吗?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一
    2023-06-06
    127人看过
  • 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
    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本文作者:周琳苒严琪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的重要事实涉嫌犯罪的,依法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实践中公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处理,对此,实务界几乎没有争议,但在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的具体操作方面,实践中做法不一,亟待统一和规范。一、仅裁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该做法看似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即回避了这类裁定能否上诉的问题,但错误性也是最突出的。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法定结案方式只能用判决、调解或者裁定的方式,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并没有把“移送”单独规定为裁定适用的范围和单独的裁定事项。如果仅在裁定书中载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那么严格而言该裁定书就无法作为结案文书终止该案件的审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的该错误做法被忽视了。同时,只裁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不表明民事
    2023-03-08
    151人看过
  •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
    一、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根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不再行使管辖权的,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
    2023-06-03
    414人看过
  • 在法院中止执行后是否需要再次申请执行?
    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法院中止执行是有原因的,再次申请执行必须是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才能提出。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方还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两年内不申请执行,法院就会不受理了。法院中止执行什么意思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简单的说就是执行程序中出了意外情况,暂时中止,等意外情况消除后,继续执行。什么是执行中止执行中止是指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因发生法
    2023-07-05
    176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复函能否申请公开
    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由此看出,公民可以申请公开行政机关的复函,但是要看申请的行政机关的复函内容是否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如果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那么就无法申请公开信息。如果不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公开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
    2023-02-19
    354人看过
  • 行政机关移送案件规定程序
    行政案件移送程序具体如下: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遵照下列程序:1、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3、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下列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
    2023-07-22
    13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致送机关是哪个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致送机关是哪个?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需要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处罚单位上级单位的法制科申请。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复议申请书大致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三)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虽然说以上这四项都是复议申请书的必备内容,但最核心的还是第三项内容,因为它是复议申请的关键。关于申请复议的要求,必须写明对哪个被申请人的何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同时明确复议请求:包括对被申请人错误的决定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申请人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要求必须尽快作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要求依法赔偿等等。关于申请复议的理由,必须写明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情况和依据;申请人认为被
    2023-04-13
    383人看过
  • 申诉受理后能否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申诉受理后是可以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
    2023-06-12
    160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后如何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以下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为送达;负责人拒绝签字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2)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送达人应邀请相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送达人和见证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将法律文书留在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3)登记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邮寄送达。(4)送达公告。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送达方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张贴,也可以
    2023-03-16
    299人看过
  • 增加原告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
    一、增加原告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以增加原告一般是不移送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
    2023-04-29
    231人看过
  •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原告能够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
    2023-02-20
    339人看过
  •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迟延罚款,是行政机关因拖延行政裁判法律文书指定期限,人民法院对其处罚一定金钱,促使其履行义务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特点是:1、以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这里的“期限”一般是指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指执行通知书中指定履行期限。也就是说,从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处以罚款。这是迟延罚款的时间界限。采取迟延罚款措施是针对行政机关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义务而适用的,如果行政机关暂时缺乏履行能力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及时履行的,不得采取迟延罚款。2、处罚内容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并按日计算。处罚的内容是特定的,即金钱,并非其他财产或物品。《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对行政机关迟延罚款,按日计算,从规定期满之日起,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人民法院在这个幅度内根据具体情
    2023-06-13
    3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移送法院行政强制执行多久下达裁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16
      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法院应当在30天之内下达裁定,以确定是否予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的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 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法院破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所以,要到被申请人所在地基层法院
    • 执行案件移送到中院的申请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5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住所:XXX。电话:XXX 被执行人:XX,住所: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XX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做出的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XX元。 2.请求被执行人承担延迟履行期间XX元的债务利息,即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3.请求被执行人承担案件的受理费用XX元。 4.由被执行
    • 行政案件移送法院管辖可否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13
      《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行政处罚移送法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0
      公安机关立案后到移交检察院二三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接受案件到起诉大约需要一二个月的时间。以下是刑事诉讼流程,请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