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权与使用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04:21 275 人看过

土地管理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

(1)所有者不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2)使用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

(4)使用权类型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

(5)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

二、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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